Page 397 - 泰顺县公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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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综合警务保障
法责任制度,提高执法水平。2006年,推行公安执法工作“一把手”工程,落实“谁主管谁负责,
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规定对执法质量年度考评优秀单位予
以嘉奖,对不达标单位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连续两年不达标单位对该单位主持工作负责人予
以免职。大力推行网上执法办案,在罗阳、司前派出所开展行政案件网上单轨审批试点工作。
2007年,县公安局以“三考”工作为载体,强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借鉴其他县市先进做
法和经验,结合泰顺实际,对原执法机制进行改制,将法制科改建为法制预审大队,警力比原来增
加一倍,全县刑事案件的预审工作统一归口由法制预审大队承担。健全执法制度,先后制定《泰顺
县公安局刑事执法办案若干问题(暂行)规定》《泰顺县公安局执法办案评判记分规定》等执法制
度,推行案件二次评判、现行案件审核情况日通报、法制部门二次逐案审核、案件质量月通报和季
排名以及办案、审核部门领导连带扣分。是年,执法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全年批捕率97.5%,移送起
诉率100%,准确率100%,退查案件2起,退查率1.3%,行政处罚准确率、行政案件诉讼胜诉率、劳
教上报批准率均为100%,各项指标均超出省公安厅执法考核标准,在全市年度执法质量考评中均取
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2008年,县公安局将执法责任制进一步细化为案件主办人、专兼职法制员、所队领导、法制部
门和局领导的五级执法责任制,将“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成为
一项长效机制。是年,全面推行办理行政案件“单轨制”,取消纸质案件材料审批,提升行政案件
办案效率。2009年,县公安局制定《科所队执法状况定期分析研判制度》《科所队执法工作“一日
清”制度》《科所队执法业务教育培训制度》等三项执法工作规定,致力于执法监督建设,建立健全
个案执法监督机制,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
2010年,县公安局全面推广刑事案件离线笔录、电子卷宗,不断完善个人执法档案和执法台
帐,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健全警务公开、信访倒查、案件评查等监督
制度,提高执法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是年,县公安局被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达标单
位”。9—11月,开展行政拘留执行情况专项清理工作,排查出行政拘留未执行人员25人,其中因疾
病原因未执行拘留15人,因复议诉讼后维持原拘留后当事人逃避拘留未执行5人,以提出复议申请为
由实际并未向有关部门提出复议申请而未执行拘留2人,当事人逃避处罚未执行3人。
2011年,县公安局严格实施《温州市公安机关“评差促改、评优促学、强化规范”活动实施方
案》,每季度专门组织法制部门等相关人员,采取定期和“飞行检查”等多种手段,对各个执法办案
单位进行执法规范化考评通报,排名末位的由法制预审大队直接派员驻所从零开始全程监督整改,倒
逼民警自觉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量。12月,县公安局制定《办理案件回访工作规定》,确定案件
当事人或其家属为回访对象,通过回访拓宽法制监督渠道。
2012年,县公安局坚持“一切为了执法创优,一切服从执法创优”原则,紧紧围绕省公安厅执法
质量考评实施办法,严防27类“一票否决”情形,重点关注执法主体、执法流程、执法制度和个案质量
方面可能出现执法硬伤的主要环节,落实执法详情梳理、针对措施制定、创优过程评估和应对措施调整
四大举措,采用普遍问题重点纠正、区域问题集中纠正、突出问题专题纠正等手段,发挥专职法制副所
长和专职法制员的作用,建立健全“日清、周结、月评”的执法长效机制建设,强化从接处警到案件查
处完毕各个环节的过程管理和控制。大力构建“又多又好”办案体系建设,研究通过《泰顺县公安局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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