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1 - 《朱封鳌天台集<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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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理,即可悟入十妙之理。 关于“十不二门”之说,非常玄妙,宋代知礼著《十
不二门指要钞》,继续发挥其义理,并加以补充,确认湛然研究《玄义》的这一
朱 独创之见,是很有价值的。
封
鳌 湛然对弟子们诠释《玄义》,有时也用通俗的比喻。 据传:一次,早斋后法
天
台 集,开讲《玄义》说到:“复有义:大人蒙其光用,婴儿丧其睛明,夜游者伏匿,作
集
·
第 务者兴成。 故文云:但为菩萨说其实事,而不为我说斯真要。 虽三人俱学,二
一
册 乘取证具如《大品》。 若约法被缘,犹是渐教。 约说次第,名熟酥味相。”(《法
华玄义》卷一)弟子们听了茫然不解。 湛然便指着洞外的太阳,对他们说:“如
禺中之日,大人能视;七日婴儿视之则丧睛明。 喻方等、般若、法华三时,应对
机说法。”为了使弟子进一步明白其义理,他还写出了详释的“签条”:
“复有义者”,《华严经》譬,但云平地。 今离彼平地,以譬方等、
般若、法华。 方等如食时(上午八时),般若如禺中(上午十时),法华
如正中(中午十二时)。 于彼义上,更加二义,故云复有。 言“大人蒙
其光用”等者,菩萨大人,蒙般若光诸法之用;二乘之中,既无此用,是
故譬之。 如七日婴儿若视日轮,令眼失光,故名为丧。
外人暗证,譬如夜游。 菩萨利他,譬如作务。 务者,运役也。 “故
文云”下,引信解自述,以合婴儿丧其睛明,一切智明于般若光,无明
全在,义之如丧。 “虽三人俱学” 下,说意也。 仍阙说由,亦应云:良
由小稍通泰,致使被加令说。
通过这样一阐释,把方等、般若、法华三时的不同功用,以及大小、婴儿、夜
游者、作务者等等暗喻,一一指明,弟子们对《玄义》中这段话就完全理解了。
又一次给弟子们讲解《玄义》中的“当知《华严》之譬,与《涅槃》义同。 三
子、三田、三马等譬,皆先菩萨,次及二乘,后则平等凡圣”(《法华玄义》卷一)
时,他对弟子说:“三子、三田、三马等譬,皆出自《涅槃》。”但因当时众人手边
皆无此经。 他便根据记忆写出譬喻大意,然后签释道:
初言“当知《华严》 之譬,与《涅槃》 义同” 者,《华严》 日出等譬
(指《华严》说大乘,“如日初出,前照高山,厚植善根,感斯顿说”),与
《涅槃》五味(指《涅槃》说的乳味、酪味、生酥味、熟酥味、醍醐味)义
同。 但有广、略之殊,故广开平地,以为三譬,譬三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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