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路桥年鉴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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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年鉴

               开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会议费用、业主委员会委员必要的工作津贴(交通、通讯补贴)、业主委员会的日常办
               公费用等。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经费由全体业主承担,也可以按规定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中列支,
               并做到财务公开。
                   (五)规范业主自治行为
                   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居民文明意识、契约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
               我监督,将业主不履行居民公约、小区管理规约的情况(拖欠物业服务费、违规装修、乱搭乱建、擅自占用公共部
               分、损毁绿化、乱停车、堵塞消防通道、乱扔垃圾杂物等)经多次劝告拒不改正的,业主委员会可按业主公约的规
               定在小区内予以通报,公职人员存在上列情况的应通报给所在单位,推动将业主违反物业管理相关规定涉及行政处
               罚信息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六)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区级、镇(街道)、社区三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区级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
               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负责督促建设、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发改、环保等相关
               部门落实好综合执法进小区工作;协调解决物业管理中综合性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物业管理工作合力。镇(街
               道)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由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物业企业等单位组成,主要负责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沟通
               与协调,解决住宅小区管理的部分重点、难点问题,开展满意度测评和物业费收缴登记率统计等工作。社区物业管
               理联席会议,由社区、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以及业主代表参加,主要负责协助镇(街道)做好日常巡查、问题发
               现、矛盾调处等工作。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路桥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综合执法、建设、公安、发改、市场监管、财政、
               环保、民政、司法、人力社保、自然资源规划等部门及各镇(街道)为成员单位,统筹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重点
               难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筹日常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同
                   明晰各相关部门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建立相应的管理
               机制,共同推进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
                   区委组织部(区委直属机关工委):负责指导城市住宅小区“红色物业”党建工作,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充分发
               挥示范表率作用,带头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发生无故拖欠物业服务费等问题,参与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积极参与
               和支持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对既不主动解决矛盾纠纷,又不缴纳物业服务费的机关单位干部职工,将予以通报
               并在一定范围内曝光。
                   区建设局:负责对住宅小区房屋工程质量进行监管;对小区人防设施的日常使用及维护进行监督管理。加快老
               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有条件配备物业管理用房的,在按要求征求业主同意的前提下,配置 4‰的物业管理用房。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全区物业服务行业的业务指导、培训和监管,组织物业服务行业重大问题的调研及制
               定相关配套政策;建立日常检查考核机制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开展从业人员专业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综合素
               质;负责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等日常管理;负责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备案;依法履行综合行政执法职权
               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职责。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小区治安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保安行业管理,指导技防建设,依法查处小区内影响公共安
               全、公共秩序的各类违法行为;依法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开展物业小区出租房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纵
               犬扰民、伤人引起的治安刑事案件;依法查处制造生活噪音干扰他人生活的违法行为。
                   区发改局:负责前期物业收费政策的落实,对前期普通住宅物业管理收费标准进行备案,受理物业管理收费价
               格咨询。探索建立业主(使用人)居住信用管理制度,有效遏制个别业主恶意欠费行为。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依法实施对涉及小区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维护保养、检验检
               测及使用单位的安全监察,并负责对相关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考核,依法查处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违法违规行为,
               依职权开展电梯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依法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价格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提供价格行为政策辅
               导。对利用小区内宣传栏、显示屏等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进行查处。
                   区财政局:负责做好物业管理政策性补助和考评相关资金的保障工作,做好专项维修资金的监管。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将物业管理办公用房装修、停车(包括非机动车)设施及充电桩建设在规划条件
               中予以明确;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立物业交易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在办理物业产权交易登记时,对区综合行政执
               法局、镇(街道)书面函告该物业存在违法建筑的,在处理决定执行完毕前暂停办理其产权买卖、抵押登记手续。
                   区环境生态分局:负责对小区内涉及违法排污、噪声污染等影响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据职责进行监督检查及指
               导并协助查处。
                   区消防救援大队:协助指导落实小区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督促相关单位建设和维
               护公共消防设施;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区司法局:负责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业务指导,会同相关部门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制定物业调解案
               件奖励政策。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将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纳入年度计划,进一步加强宣
               传和教育,不断提升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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