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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桥年鉴
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科学精准的专业指导。加强师资队伍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专业化、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
务师资队伍。
4.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主要分为三大类:
一是趣味互动类。开设“父母课堂”、儿童早期发展游戏、绘本阅读、美术涂鸦、亲子互动等课程,促进婴幼
儿在身体发育、动作、语言、认知、情感与社会性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是咨询交流类。以各镇(街道)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分中心和村(居、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作
为婴幼儿家长学习交流科学育儿知识的平台,通过科学育儿讲座、话题讨论、咨询服务、微信群等线上线下方式,
提高家庭科学育儿能力。
三是知识普及类。依托路桥区科学育儿云课堂、中计协“向日葵计划”农村科学育儿教材、台州市网上家长学
校、区家庭教育微课堂等平台资源,定期组织辖区婴幼儿家长收看或及时转发相关家庭养育课程,加强辖区婴幼儿
家长的亲职教育。
5.活动开展
各镇(街道)要建立辖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托育机构、幼儿园与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指导分中心、村(居、
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驿站结对机制,实现师资共享、活动共办,活动场所要定期开放,每月活动不少于两次,每
次半天。指导分中心和服务驿站要相对固定师资队伍,并提前公示活动内容和课程,通知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婴幼儿
家长参加。参加活动的家长要登记签名,遵守活动场所制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做到文明礼貌、和谐相处。
活动对象主要为 0-36 月龄宝宝家庭,原则上每次婴幼儿参加人数不多于 15 人,进入指导分中心和驿站前要测量体
温,活动期间家长要全程陪护孩子,确保安全。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镇(街道)及区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筹协调、科学谋划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
镇(街道)指导分中心和村(居、社区)服务驿站的建设,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加强管理,按照建设标准实施,确
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明确职责分工。卫健部门牵头,各镇(街道)负责实施,妇联、民政、教育、计生协等部门要加强联动协作,
对 3 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镇(街道)指导分中心和村(居、社区)服务驿站实行动态联合管理。同时,要进一步
明确完善各部门和镇(街道)的工作职责,压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目标任务的推进落实。
3.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的宣传力度,积极传播科学育儿理念与知识,努力提高群众知晓率、
认知度;大力宣传先进做法,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目的、意义向群众宣传到位,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我区婴幼
儿照护服务工作,为婴幼儿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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