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4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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衍了事,课程内容的把握粗疏简略,不成系统者,同学应予摈斥;同学移居他处,仍须相互致
书,互通信息。元代许谦为东阳八华书院手订之学规,亦以提出为学、修养和待人处事的准则
为主,曰:“心静明理之本”“貌恭进德之基”“刚毅乃足自励”“谦让可以求益”“有善当与人共”
“有恶勿忌人攻”。要求“各自省察,去其所有,勉其所无”。其具体规定,也多为自律性内容,
包括:出入有时,早晨入学以先后为序,各自签名于册,直至黄昏散学方可离院;有事未能按时
入学或非规定时间离院必须报告;未及请假而一日或半日不至,次日须补假并讲明缘由;言语
不要太多,勿惹是非,不揭人之阴私;相与议论光明正大,应“温言尽意以求理性,刚暴之气勿
形”;读书不要流于浮浅,应有恒心读通;做事不要懈怠,应有始有终,务求成功。相互之间不
要直称“你”“我”,对他人应以表字尊称,自己则道之以名;不做于增进道德、钻研学问无益之
事等。
明清时期,书院的学规或学则渐趋刚性,对犯过的惩治规定更为明确、严厉。清光绪二十
七年(1901年)制定的《丽正书院生童住院管理章程》即规定:“每月并无假期,每日派人检查,
少住一日,即扣一日盐米,以日计算。此项洋钱留作散馆时分给住院日多者,以资奖励,而昭
区别。住院生童不准聚众赌博,酗酒滋事。查有不知自爱者,在院聚赌酗酒,即退出住院,以
示警诫。住院生童不准留住私人,书院为用功之所,理应清静住院,亲友原不能住宿,以免混
杂。查有留住外人,即与住院者一并驱逐出院。如查有在外过夜,及出院看戏等,即系自暴自
弃,应行退出住院。一、二鼓即锁门,不准开门放进,违者查究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