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1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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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6个,维修改造建筑面积107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教师集体宿舍普遍达到结构安全、功



                                  能配套要求,基本可满足教师居住需求。





                                           (三)农村教师津贴制度





                                           继2007年对农村教师实行每8年上浮一级薪级工资、到农村中小学工作的大中专及以


                                  上毕业生实行直接转正定级的倾斜政策后,2008年省政府又决定实施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政



                                  策。本年4月,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联合下发《关于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的通



                                  知》,规定全省乡镇(不含城关镇)及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中正式在编的专


                                  任教师可按所聘的岗位职务等级和在农村学校任教的年限,从2008年1月1日起,每月增发



                                  60元~400元不等的任教津贴。任教津贴仅限教师在岗时享受,调离农村学校或退休后不再


                                  享受。实行农村教师任教津贴所需经费,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承担。省财政对欠发达



                                  及海岛地区实施全额转移支付;对其他地区按一定比例给予转移支付。本年底,全省所有市,



                                  县(市、区)均已按此政策执行,超过17万名农村教师领到了任教津贴,人均月收入增加


                                  230元。





                                            (四) 教师绩效工资制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省的教师工资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固定工资,由财政负



                                  担;二是绩效工资,由学校自筹。但因学校的创收能力迥异,各校的绩效工资数额差距越拉越



                                  大,而创收压力也使学校出现不规范收费问题。2009年,浙江省按照国务院《关于义务教育


                                  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和合理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并以2006年开始实施的新《义务教育法》所规定的“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



                                  均工资水平”,作为核定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总体水平的基本依据。浙江省的教师绩


                                  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在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设置有生活补



                                  贴、岗位津贴、教(工)龄补贴、班主任津贴和农村任教津贴5个项目,以体现地区发展差异、岗


                                  位要求差异,以及向班主任和农村教师倾斜的政策导向;在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设置有考核



                                  奖、超课时(工作量)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等项目,以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



                                  酬,以及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者倾斜的政策导向。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教


                                  师绩效工资制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的原则,在所



                                  需资金落实到位后,于2010年初完成兑现,并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



                                  贴。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绩效工资制基本依此制执行,也自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但


                                  其兑现则计划推迟至2010年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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