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76-5-1-2 民国18—20年(1929—1931年)浙江省田赋附税征收情况 资料来源:据《浙江教育行政周刊》第163期(1932年第4卷第7号)。 ()亩捐。民国19年(1930年),省教育厅派专员赴江苏调查义务教育亩捐成案,并依据 3 本省平阳县创办教育亩捐先例,交由教育厅教育设计委员会议决,通行各县仿照平阳县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