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9 - 教育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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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周劳动时间有时可达10小时之多。1959年起,按中央指示精神有所调整,规定初中生每
周劳动时间一般为6小时。
1963年起,按教育部规定,全省小学一、二、三年级开设手工课,每周各1课时;六年级开
设生产常识课,每周2课时;四、五年级学生全年有半个月时间参加劳动。初中三年级设生产
知识课,教学所占课时一般在1%~2%之间;初一、初二年级学生全年有1个月时间参加劳
动。1965年2月,省教育厅又发文要求中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时间由全年1个月增至45天或
50天,以使学生“有更多机会进行体力劳动的锻炼,接触工农劳动人民,直接参加生产斗争和
阶级斗争的实践”。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省小学未设手工劳动课程,而是结合学工、学农,组织学生在校内
或附近生产队参加一些生产劳动。初中则开设工、农业基础知识课程,并规定每周要有6小
时兼行学工、学农、学军,时间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散安排。
1981年起,按教育部规定,小学四至六年级均设置劳动科,每周各1课时,并组织学生参
加公益劳动或简易的生产劳动;一至三年级学生则在课外安排一些力所能及的自我服务性劳
动。1984年起,又在农村小学的六年级增设农业常识科,每周2课时。
1982年10月,教育部颁发《关于普通中学开设劳动技术教育课的试行意见》,要求中学
各年级均开设劳动技术教育课(以下简称劳技课),内容包括工农业生产、服务性劳动的一些
基本技术和职业技术以及公益劳动等。浙江省随即在省重点中学内先行贯彻实施,随后由点
到面逐步推广。至1983年,已有90%的省重点中学开设有劳技课,湖州市则于全省率先实
现中学劳技课设置全面普及。其时,各中学的劳技课均按因地制宜原则设置,其门类包括:农
作物栽培(水稻、黄豆、小麦、蔬菜、甘蔗、茶叶、柑橘等),土壤、化肥、农机,花卉园艺,渔业知
识,车工、钳工工艺基础,木工基础,识图与制图,照明线路安装,家用电器,无线电基础,缝纫、
裁剪等。教材亦大多由学校自行组织编写。1986年,据对杭州、宁波、绍兴、湖州、嘉兴、衢
州、金华、台州8个市(地)所属30个县(市、区)的243所完全中学和1152所初级中学所作抽
样统计,初中班级的劳技课开出率已达36%。各校且均建有劳技课的专用实习场所、与勤工
俭学活动结合的实习场所、校外挂钩劳动实习场所及其他劳动实习场所。
1988年后,全省小学自三年级起均开设劳动课,以“通过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
劳动及简单生产劳动的教育和实践,提高学生对劳动意义的认识,逐步培养劳动观点,养成劳
动习惯,具有初步的生活自理能力,并掌握一些简单的劳动知识和技能”。
2001年后,实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按新的课程标准,中小学均增设综合实践活动课,内
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劳动与技术教育。浙江省中小
学的劳动(技术)课教学均纳入综合实践活动之中。
(二)课余劳动和勤工俭学
民国时期,浙江省少数农村中学常有组织学生在学校农林场或园地种粮、种菜或组织手
工劳作,以其劳动所得补贴膳食费用之举。也有学校实行半耕半读,借以解决学生学习费用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