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6 - 教育志(一)
P. 86

专著。



                                         学校的考试制度非常严格,稍有懈怠即可能被淘汰。考试命题有六:一为墨义,试以记问



                                之博;二为脉义,试以察脉之精;三为大义,试以天地之奥与脏腑之源;四为论方,试以古人制


                                方佐辅之法;五为假令,试以症候方治之宜;六为运气,试以一岁阴阳客主与人身感应之理。



                                考试以“六通”为合格。并规定医学生定期为太学、武学的学生及军营官兵诊疗疾病,记录病


                                案。最后以临床疗效与考试成绩相结合,评定技术等级。



                                         学生学习期满,考试及格毕业后,优秀者派为尚药局医师以下职位,其余的或为本学博



                                士、正、录,或委任外州医学教授。









                                                                                                  第 三 节   地 方 官 学










                                         州府、县学为地方官学。西晋太康四年(283年),横阳县(今平阳县)建学宫;东晋太宁二


                                年(324年),永嘉郡建郡学,此为浙江设地方官学之始。此后各代均有发展,至宋代更进入大



                                发展时期。浙江地方官学的名称随地方行政建制的变迁而异。唐代称州、县学。南宋改州学



                                为府学。元代府学改称路学(其下则有府、州、县学之设)。明代路学又改为府学。清代于省


                                下设府、州、厅、县,故于府学、县学外又有州学、厅学之设。自宋代开始基本形成的“州府有州



                                府学、县有县学”的格局在浙江一直未有变化,唯随行政建制变更而略有增补。





                                          一、设 置





                                         至唐代,浙江境内已建有湖州、明州、越州、衢州、处州5所州学,以及富阳、新城、象山、诸



                                 暨、余姚、嵊县、松阳、乐清8所县学。


                                         宋代是浙江地方官学大发展时期。杭州、秀州、台州、婺州、严州州学和临安、嘉兴府学,



                                 以及钱塘、仁和、余杭、临安、盐官、於潜、昌化、嘉兴、海盐、崇德、长兴、安吉、德清、武康、鄞县、



                                慈溪、奉化、昌国、定海、山阴、会稽、萧山、上虞、新昌、临海、黄岩、天台、仙居、宁海、兰溪、东


                                 阳、义乌、永康、武义、浦江、龙游、江山、常山、开化、建德、淳安、桐庐、遂安、寿昌、分水、永嘉、



                                平阳、瑞安、丽水、青田、缙云、遂昌、龙泉、庆元等县学先后建成,基本实现“州府有州府学、县


                                有县学”。此后,只是随行政建制变更而略有增补而已。



                                         至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浙江已建府学11所,县学77所,覆盖全省府、县(见表76-



                                 1-3-1)。雍正六年(1728年),又析台州府太平县一部及沿海荒滩建玉环厅,隶属于温州府,并


                                新建玉环厅学;乾隆三十八年(1773年),海宁由县升州,县学遂改为州学;道光二十一年



                                 (841年),定海由县升为省直隶厅,县学也改为厅学。宣统三年(1911年)9月,又改定海直
                                   1

                                隶厅为定海县,厅学复为县学。至此,全省府学仍保持11所,县(州、厅)学则比康熙年间增加



                                 1所。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