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43 - 《嘉兴市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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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十  二  篇    人  民  政  府  与  政  务

              解 放 后 ,政 府 对 旧 时 的 慈 善 机 构 ,进 行 接        教 、保 葬 )。“五 保 户 ”口 粮 均 保 证 吃 饱 ,衣 被 燃 料
          管 、调 整 和 改 造 。 对 自 行 停 办 的 慈 善 机 构 , 其 所     由 集 体 供 应 ,每 月 还 发 给 一 些 零 用 钱 ,逢 年 过
          收 养 的 人 员 由 政 府 妥 善 安 置 。50年 代 农 村 合 作       节 ,社 队 都 组 织 慰 问 ,赠 送 现 金 和 食 品 ,使 之 生

          化 后 ,农 村 中 的 孤 老 残 人 员 由 集 体 实 行 “五 保 ”,     养 死 葬 都 有 依 靠 。
          各 县 、市 的 慈 善 机 构 先 后 调 转 或 停 办 ,所 收 养 的          1958年 ,部 分 公 社 曾 创 办 “敬 老 院 ”,供 养
          人 员 ,分 别 并 (转 )入 嘉 兴 市 福 利 院 和 海 宁 儿 童       农 村 “五 保 户 ”。至 1979年 ,嘉 兴 、平 湖 、桐 乡 、海
          福 利 院 。                                      盐 等 县 农 村 ,有 “五 保 户 ”2357户 、2409人 ,集 体
              福  利  院    1952年 10月 ,嘉 兴 (县 )市 将 原      供 养 和 国 家 补 助 金 额 20.91万 元 。
          “嘉 兴 救 济 院 ”、“嘉 兴 游 民 教 育 所 ”及 天 主 教 会           80年 代 初 ,农 村 实 行 土 地 承 包 责 任 制 后 ,
          办 的 育 婴 堂 、仁 爱 堂 合 并 为 “嘉 兴 市 人 民 生 产 教      政 府 对 “五 保 户 ”生 活 供 养 ,要 求 保 持 当 地 社 员
          养 院 ”。 1955年 10月 ,改 称 “嘉 兴 市 生 产 教 养         实 际 水 平 。1983年 ,对 “五 保 户 ”进 行 全 面 普 查 、
          院 ”。1956年 ,海 盐 县 生 产 教 养 院 院 民 47人 ,新        登 记 、评 定 、发 证 ,落 实 供 养 措 施 。供 养 方 式 分 为
          塍 镇 “嘉 兴 县 儿 童 教 养 院 ”院 民 31人 ,并 入 “嘉        集 中 供 养 和 分 散 供 养 两 种 。 1985年 后 ,随 着 乡
          兴 市 生 产 教 养 院 ”。 是 年 ,全 院 共 收 养 人 员 367      镇 建 设 和 经 济 的 发 展 ,农 村 “五 保 户 ”供 养 标 准
          人 。 院 民 伙 食 、医 药 、服 装 及 婴 儿 抚 养 均 获 得 保      不 断 提 高 。 此 后 ,城 镇 与 农 村 “五 保 户 ”统 称 为
          证 。至 1962年 ,在 院 尚 有 145人 。1970年 ,嘉 兴         “孤 、老 、残 、幼 ”。 至 1990年 ,全 市 有 孤 老 残 幼
          县 在 城 内 报 忠 埭 翻 建 院 民 男 女 宿 舍 各 12间 ,餐       4923人 ,其 中 享 受 集 中 供 养 有 1573人 ,集 体 供
          厅 1 个 。 1980— 1982年 ,相 继 在 原 址 建 造 院 办       给 金 额 232.68万 元 ,国 家 补 助 34.6万 元 。
          公 楼 300平 方 米 ,并 新 建 院 民 3层 宿 舍 楼 400             敬  老  院    1958年 ,各 县 (市 )普 遍 办 起 “敬
          平 方 米 ,购 置 18英 寸 黑 白 电 视 机 和 24英 寸 彩         老 院 ”,为 无 依 无 靠 的 孤 寡 老 人 提 供 生 活 、娱 乐
           电 各 1台 ,儿 童 玩 具 若 干 。1979— 1983年 ,全 院       场 所 。嘉 兴 县 (市 )办 起 150所 “敬 老 院 ”,收 养 男
           累 计 收 养 254人 ,经 费 开 支 40.99万 元 。 1983       女 老 年 社 员 796人 ,其 中 男 社 员 369人 。其 他 各
          年 ,院 名 改 为 嘉 兴 福 利 院 。                       县 几 乎 队 队 办 “敬 老 院 ”,因 条 件 和 生 活 习 惯 等
               1985年 ,市 政 府 拨 款 103万 元 ,在 百 花 新        原 因 ,多 数 仍 分 散 供 养 。唯 海 宁 钱 塘 江 公 社 敬 老
          村 征 地 30亩 ,建 造 3500平 方 米 新 的 福 利 院 (其        院 、嘉 善 天 凝 镇 敬 老 院 和 汾 玉 敬 老 院 坚 持 至 今 。
           中 办 公 用 楼 600平 方 米 、婴 儿 间 600平 方 米 、男           1984年 3月 ,全 市 推 广 海 宁 县 石 路 乡 集 资
           女 宿 舍 各 700平 方 米 、食 堂 600平 方 米 )。 翌 年       办 敬 老 院 的 经 验 。翌 年 ,全 市 办 敬 老 院 34个 ,收
           12月 ,院 民 迁 入 新 居 。院 部 设 康 复 和 护 理 2科 ,      养 545人 ,集 体 供 给 金 额 18万 元 ,年 人 均



           改 变 由 单 纯 供 养 为 供 养 康 复 型 。 1990年 ,收 养      330.28元 。 1987年 ,全 市 “敬 老 院 ”增 至 71个 ,
           118人 (其 中 自 费 13人 ),全 年 经 费 开 支 26.6        集 中 收 养 1054人 ,集 体 供 给 金 额 40.8万 元 ,年
           万 元 。                                       人 均 387元 。 1990年 末 ,全 市 有 111个 乡 (镇 )
               除 嘉 兴 福 利 院 外 ,还 有 海 宁 儿 童 福 利 院 。      办 起 113个 “敬 老 院 ”,工 作 人 员 250人 、床 位
           1985年 由 政 府 拨 款 和 社 会 集 资 ,建 造 新 址 1880     2204张 。全 年 收 养 “五 保 ”对 象 1573人 ,其 中 老

           平 方 米 。 1989— 1990年 共 收 容 102名 婴 儿 。        人 1531人 。 是 年 ,集 体 供 给 金 额 100.29万 元 ,
               农 村 “五 保 ”户 供 养  1956年 ,各 县 (市 )对       年 人 均 637.6元 。
           农 村 生 产 合 作 社 内 缺 乏 劳 动 能 力 、生 活 无 依 靠          海 宁 市 钱 塘 江 敬 老 院 院 长 张 小 毛 分 别 于

           的 鳏 寡 孤 独 农 户 和 残 废 军 人 按 照 全 国 农 业 发 展     1982年 、1989年 被 评 为 全 国 “‘三 八 ’红 旗 手 ”、
           纲 要 的 规 定 ,实 行 “五 保 ”(保 吃 、保 穿 、保 烧 、保      “全 国 敬 老 好 儿 女 ”称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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