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4 - 《绍兴县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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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节 质 量
建筑产品有别于其他工业产品,历来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1 9 8 1 年7 月,国家
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发布《国家优质工程奖励暂行条例》,提出“全优工程”应
达到工程质量、建设工期、实物消耗、安全操作、文明施工和技术经济资料等六条优良标
准。1983年6月,浙江省建筑工业局颁布《全优工程评定办法》,重申“六条优良标准”,自
此,绍兴各建筑施工企业积极开展创优活动。1 9 8 4 年由县建筑工程公司马鞍工区(今县二
建)承建之鲁迅小学教学楼首开“全优工程”记录。1 9 8 6 年起,按《浙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质
量检验评定办法》,工程质量定为“合格”和“优良”两级。自1987~ 1993年,共创县以上优
良工程928项,其中,房屋建筑优良工程620项、装饰优良工程203项、市政优良工程105
项。其中,市“兰花杯”优质施工工程4 项,省级(含相似省级)优质施工工程1 9 项,建设部
样板工程2项。
1985年,成立县建筑工程质量监
督站,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
准,受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和建筑工
程技术鉴定。建设单位亦派出工程技
术人员参加现场施工监理。自1986~
1993年 共 受 理 质 监 工 程 853项 , 全 部
合 格 , 其 中 优 良 工 程 2 3 2 项 , 占
27.2%。
1986年 , 负 责 对 全 县 水 泥 预 制 构
件厂(场)进行技术资质审查。1987年,
县质监站建立定点试验室,又对施工
绍兴县第二、第六建筑公司承建之绍兴咸亨大酒
单位钢筋、水泥、红砖、混凝土试块等 店被评为建设部优质样板工程
进行质量测试鉴定。到1990年,有158
家水泥预制构件企业获技术资质等级,其中三级企业1 1 家。此后,每年对各水泥预制品厂
(场)产品进行一次抽查,促进预制件质量不断提高。1991年,对生产预应力小孔板企业实
地抽样鉴定,有3 9 家获建设部生产许可证。在预制构件生产中,优胜劣汰,到1 9 9 3 年,水
泥预制品厂(场)减少到100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