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9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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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编 乡村建设
决定困难户建房指标 16.67 公顷,解困任务 2500 户,并落实到各镇。是年,对城郊规划控制区住房困
难农民,启动解困房建设,并确定 1184 户困难户 7 个安置点,其中齐贤、安昌安置点相继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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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县域工业经济发达,外来人口较多,建成时间不长,城区农村较多的事实,006 年实施城区
农民住房解困和民工公寓工程,在建农民住房解困点 4 处,面积 8 万余平方米。至年末,已完成农
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户 91 户。绍兴县 2007 ~ 2010 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实施计划规定,每年
救助 100 户,共 400 户,由县财政落实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资金 100 万元。2007 年,县房管局、县
财政局联合下达救助专项资金 60.5 万元,核准 88 户,救助面积 4569.21 平方米。省财政厅、省建设
厅、省民政厅下达绍兴县 2007 年度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 62.7 万元,救助户数为 165 户,
每户为 0.38 万元。是年,绍兴县正式实施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并印发《关于实施农村困难群众
住房救助工作的通知》。全县共核准 100 户救助对象,落实救助资金 99.23 万元。
2008 年 5 月,建成解困房 660 套,计 8.4 万平方米。在华舍、齐贤、安昌等镇共安置住房困难户
511 户。6 月,县房管局、县财政局下达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 43.05 万元,核准救助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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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户,涉及 13 个镇 2 街道。是年,投入 100 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特困残疾人家庭住房改造;50 万
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是年末,共完成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改造 167 户,其中
特困残疾人家庭危房改造完成 52 户,超额完成市下达的 160 户救助目标,下达县级以上救助专项
资金 129.19 万元。
2009 年 6 月,县房管局、县财政局下拨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第一期专项资金 79.99 万元,
核准户数 245 户,总资金 159.98 万元。是年,完成 218 户农村低保标准 1.5 倍以下困难家庭的危旧
房改造,超额完成市下达 180 户改造救助目标任务。
2010 年,县房管局、县财政局下达 2010 年农村困难群众旧房改造县级以上财政专项资金 69.26
万元(一期)。第二期下拨资金 77.52 万元,累计总资金 146.78 万元。
解决农村“双困户”住房问题,是县委、县政府当年重点办好的实事工程之一,主要采取“以房
换租、旧房调剂、零星地自建、危旧房修缮”等方式完成。2011 年,9 个镇(街道)解决农村“双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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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613 户,其中县财政安排解决 150 户,救助资金 150 万元。省财政厅、省建设厅、省民政厅联合下
拨绍兴县 2011 年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专项资金 28 万元,共 100 户,平均每户 2800 元。全年完
成农房改造 8773 户,面积 110 万平方米。
2012 年 9 月 14 日,中央财政安排用于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 475 万元,补助住房数
3480 套。是年,通过拆迁改造、解困安置、住房救助、移民下山、空心村改造、示范村建设等渠道,推进
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全年新开工项目 15 个,共 6663 户(包括个人建房和农村困难群众危旧房改造),
建筑面积 90.69 万平方米;完成农户改造 8222 户,建筑面积 99.87 万平方米。启动 5 个集中居住区
建设,建筑面积 14.16 万平方米,可安置户数 1339 户。同年完成 208 户家庭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
2013 年,出台《绍兴县农村住房解困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
工作的意见》。启动建设 200 户以上规模性农村住房改造建设项目 1 个,建设农房改造示范村项目
3 个。区(县)财政安排上年土地出让金净收益 20% 作为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宅基地置换和农房改
造建设;各镇(街道)安排上年可用资金的 5% 以上用于农房改造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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