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2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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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2013)
SHAOXING XIANZHI
2006 年,县政府制定出台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个人建房
管理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鼓
励全县农村建设农民公寓,并对
以农民公寓方式安置农户的,给
予每户 5000 元奖励,尝试用奖
励手段加以引导推动。是年,兰
亭镇黄贤村在全县率先规划建
设占地 5089 平方米,建筑面积
9600 平方米, 幢共 48 套农民
7
公寓;孙端镇皇甫庄村实施旧村
2006 年,兰亭镇黄贤村在全县率先建造 7 幢共 48 套农民公寓
拆迁改造,动工兴建 4 幢农民公
(兰亭镇政府 供稿)
寓,总建筑面积 9331 平方米,安
置 48 户住房困难村民。
2007 年,县政府出台《关于推进拆旧建
新建设农民公寓的若干意见》作为农民公
寓建设的指导性文件。《意见》规定农民公
寓每户的安置面积为大户 220 平方米以下、
中户 180 平方米以下、小户 135 平方米,建
筑层次为 4 ~ 6 层,鼓励建造小高层,严格
控制一梯一户,容积率控制在 1.35 以上、建
筑密度控制在 35% ~ 40%、绿地率控制在
20% ~ 25% ;鼓励村通过利用旧村改造、拆
2007 年建成的平水镇东桃村农民公寓
(徐德宝 摄) 除旧房等盘活土地来建造农民公寓,用地一
般在 0.27 公顷以上,集中安置在 30 户以上;
对建造农民公寓的加大政策补助力度,按户
型每户给予 9000 ~ 11000 元补助;在农民
公寓建设中涉及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配
管费等费用予以全免,其他技术性服务费减
半收取。是年,县政府在孙端镇、兰亭镇先
后 2 次召开拆旧建新建设农民公寓专题现
场会,推广孙端镇皇甫庄村等地统一规划、
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建设农民公寓的做法经
验,大力推行镇(街道)、村集体代建形式,全
2007 年建成的平水镇西湖桥村农民公寓
(《绍兴县报》 供稿) 县农民公寓建设全面启动。是年,全县共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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