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5 - 《绍兴县志(1990-2013)第一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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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编 乡村建设
资产转让、资产租赁、资源租赁、工程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和委托流转等合同示范文本,
规范资产、资源经营行为。全县共清理经济合同 14963 份,涉及金额 10.45 亿元,整改完善 11312 份;
收回以前年度合同欠款 761 笔,金额 2780 万元,使村集体收入年增加 1.18 亿元,平均每个村增收
31.89 万元。创新完善“8+12”管理制度体系,在全县推行交易价格指导制度、合同最长限期制度、
集体产权交易制度、开支限额审批制度、集体收益分配制度、利润分配审计制度、干部利益回避制
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等 8 方面制度,继续坚持 12 个管理流程,进一步管好用好集体“三资”、规范
村干部权力运行。
农村产权市场化交易制度
2013 年 9 月 24 日,绍兴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创新农村产权交易的意见》,在全县正式实施农
村产权市场化交易制度。《意见》规定,成立县农村产权交易指导中心(设在县农办),具体负责指导、
监督和管理全县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各镇(街道、开发区)相应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负
责区域内农村产权的交易管理、审核、鉴证、信息发布、登记、结算、培训等,与镇(街道、开发区)招投
标中心、“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一起实行窗口办公,提供配套服务。同时,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印发
《绍兴县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绍兴县农村产权交易操作规程(试行)》等各项交易制度,
对农村产权交易原则、范围、方式、程序、行为规范、监管、争议处置等进行明确,将农村集体 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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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大宗物资采购,0 万~ 200 万元的工程项目建设,资产净值在 2 万元以上的资产转让,交易
价格在 2 万元以上的房产及各类资源的租赁、承包、流转,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股份经济合作
社股权及集体投资的公司股权转让等全部纳入镇(街道、开发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交易。统
一农村产权交易操作程序,对交易委托、交易受理、信息披露、报名受理、资格审查、交易方式确定、
组织交易、成交签约、交易交割、成交公示、交易收费、资料归档等工作环节操作要求有规范化要求。
开发建设农村产权信息化交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及成交情况,实现农村产权交
易相关资料网上上报、审核、公开;创新探索农村产权网上交易方式,参与交易各方通过网上竞价方
式,实现农村各类产权网上交易。到年底,全县共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138 宗,交易金额 3550 万元,
交易成交价比初始价增长 15% 以上。钱清镇蜀风村 5000 平方米标准厂房年租赁权,在农村产权交
易服务中心经四轮公开竞价,从原先底价 135 元/平方米增加到 165 元/平方米,增幅达 20% 以上,
年增加集体收入 15 万元。
[附]
表 6-2-4 绍兴县在新农村建设中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一览表
荣誉名称 命名单位 年份
全国农村卫生厕所普及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爱国卫生委员会 2002
全省农村指导员工作先进单位 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 2006
全国绿色小康县 国家林业局 2007
中国全面小康十大示范县 《求是》杂志社:中国全面小康论坛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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