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民国开化县志(点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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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志稿(民国 38 年)》          ·103·

                  顺治六年,大旱饥,知县朱凤台赈之。据《衢州府志》
                  康熙十年,大旱,诏免本年钱粮叁千余两。
                  康熙十七年,奉旨全免十三、十四、十五、十六等年钱粮。
                  康熙十八年,奉旨十七、十七年钱粮,每年免捌千壹百玖拾柒两。
                  康熙十九年,奉旨免本年钱粮肆千零柒拾捌两。

                  康熙二十一年,奉旨免本年钱粮叁千余两。
                  康熙二十七年,圣祖南巡,诏明年地丁全免。
                  康熙三十六年,诏免三十三年以前未完银米。
                  康熙三十八年,圣祖南巡,诏免三十四年以前未完银米。
                  康熙三十九年,恩诏免被灾田地银米。
                  康熙四十二年,恩诏免被灾田地银米。
                  康熙四十三年,恩诏免被灾田地银米。
                  康熙四十四年,圣祖南巡,诏本年地丁全免。
                  康熙四十六年,恩诏免被灾田地银米。
                  康熙四十八年,恩诏本年地丁全免。

                  康熙五十年,恩诏本年地丁全免。
                  康熙五十二年,岁旱,奉恩诏免被灾田地银米,发谷赈济。
                  康熙五十八年,岁旱,奉恩诏免被灾田地银米,发谷赈济。
                  康熙六十年,岁旱,奉恩诏免被灾田地银米,发谷赈济,市乡俱设粥厂赈
             济。
                  雍正元年,奉旨各省钱粮年久应免者,查奏酌免。并诏各处养济院,鳏寡
             孤独及残疾无告者之人,有司留心,以时养赡,毋致失所。
                  雍正七年,奉上谕,本年额征地丁、屯饷钱粮,蠲免十分之二。
                  雍正十三年,奉恩诏,各省民欠钱粮,系十年以上者,着该部查明具奏,
             候者豁免。
                  乾隆十一年,奉恩诏,蠲免本年钱粮。
                  乾隆十六年,蠲免地丁。
                  乾隆三十一年,奉上谕,蠲免本年漕米。
                  乾隆三十五年,奉恩诏,蠲免本年钱粮。

                  乾隆四十四年,奉恩诏,蠲免本年漕粮。
                  乾隆四十五年,蠲免本年漕粮。
                  乾隆五十八年,奉恩诏,蠲免地丁钱粮。
                  嘉庆元年,奉诏,免全浙地丁正项民欠钱粮。
                  道光元年,宣宗御极,恩蠲银数,无档案查载。
                  道光十五年,奉恩诏,蠲免十年以前民欠钱粮。
                  道光二十五年,奉恩诏,蠲免二十年以前民欠钱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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