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7 - 《台州市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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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儿童7.5元,老人、残疾人员7元。1958年,城乡各地普建敬老院,集中供养孤寡、
老弱病残人员。不久,大部分停办,分散各社队供养。1961年,农村生产大队、生产
队为老弱病残人员及孤儿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简称五保),政府给予
适当补助。1982年,普查五保对象,发五保供养证,农村有五保户7290户,享受五保
5741户。全年供给资金49.4万元,其中政府补助3.2万元。1983年,需五保者7271
人,由敬老院集中供养32人,分散供养6470人,其中老人5701人、残疾人548人、孤
儿221人。集体供给资金48.52万元。1988年开始实行乡镇统筹、分级管理的五保
供养制度。城乡敬老院57所、床位709张、工作人员72人,收养孤老残423人,集体
供给资金63.62万元。玉环县70%乡镇建立敬老院。1989年,临海建社会福利院,
收养城市孤寡老人,并接受自费进院养老人员。1990年,各乡镇五保工作全部实行
统筹,供养6764人,其中温岭、椒
江、黄岩、临海4所社会福利院收
养城镇孤寡老人148人,85所乡村
敬老院收养751人。1990年,乡镇
五保统筹100%,五保人数6764
人,供养标准为当地人均纯收入
60%。敬老院85个,入住751人。
1998年实现乡镇有敬老院。2002
年,天台、三门福利院开院,全市
图21-3 温岭市温峤镇石景山庄敬老院
各县(市、区)均有福利院,推进社
会福利社会化。2003年,仙居、玉环、路桥、温岭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试点。全市
建敬老院3所,改扩建敬老院12所。年底,全市五保对象集中供养2353人,年人均供
养标准3520元,占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76%。至2003年底,各类民间资金进入
福利事业领域4089.4万元。2005年,全市4018位五保人员中,有3794位集中供养;
城镇339位“三无”人员中,有335位集中供养。2006年,各类收养性单位196个,床位
11753张,收养各类人员7094人。全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率91.3%,城镇“三
无”人员供养率96.4%。
福利企业 民国时期,各县建少数纺纱、织布等社会福利性质手工作坊,安置
城市无家、无依、无靠(简称三无)人员,解放前夕均已倒闭。20世纪50年代初期,三
无人员除亲友照顾抚养外,依靠群众互助及人民政府救济。1956年开始,各地陆续
创办纺纱、编织等各种小型福利工厂,手工操作,吸收烈军属和困难户、收养人员
参加。1958年,各地办福利工厂,温岭县瓷砖厂、蜊灰厂、矿烛厂、肥皂厂等2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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