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9 - 《台州市志》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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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老龄工作




                     1979年,天台县城关镇20多位老人自发组成老倌会,开展娱乐和互助。各地老
                 年组织相继建立。1983年,在乡镇(街道)配备专职老龄干部(分管老干部工作)。

                 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先后建立老年人协会。1988年3月,成立台州地区老龄问
                 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10月至次年2月,各县(市)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1990年4

                 月改称老龄委员会,专门管理老龄工作。1997年6月,成立市老年权益保障工作协调
                 小组,9月底,全市9县(市、区)都建立老人权益保障工作协调小组。2001年12月改

                 名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市委、市政府26个部门组成,由原来群团组织,改为党
                 委、政府研究解决老龄问题的议事协调机构。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市老龄工委

                 主任,下设办公室,归口市民政局管理。2003年,成立市企业退休人员管理委员会。
                 年底,全市131个镇、乡、街道办事处全部成立老龄工作委员会,各县(市、区)乡村有

                 老年人协会4964个,会员71.4万名。
                     新中国成立后,对鳏寡老人实行社会救济,台州各地陆续建立生产救济院、福

                 利院、敬老院。1956年,农村合作化以后,普遍实行五保,规定享受五保老人生活水
                 平不低于一般群众。20世纪80年代,经济比较发达乡村对老年农民实行养老金制

                 度。1987年,玉环试行五保老人由乡、镇统筹供养。1988年,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每年

                 农历九月九日(重阳节)为老人节。各级政府每逢老人节,均举行庆祝会、敬老座谈
                 会、祝寿会、走访慰问长寿老人,发动社会各界开展为老人免费服务等活动。1997

                 年,温岭、黄岩、玉环、路桥在农村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投保率50%以上。1999年,
                 市、县(市、区)对高龄老人实行优待政策。

                     2002年,实施社区老年福利服务星光计划(简称星光计划),通过发行福利彩
                 票筹集福利金,用于资助城市社区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活动场所和农村部分乡

                 镇敬老院建设。市老年体协被评为全国亿万老年人健身活动先进单位。至2003
                 年底,全市发放老人优待证23.4万张。基本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养老金发放率

                 100%,特困老人10296人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完成星光计划项目85个,其中社
                 区设施46个,街道设施4个,乡镇敬老院28个,老年福利机构6个,干休所1个,总

                 建筑面积33778平方米。投资总额3005万元,其中各级政府投入826万元、社会
                 力量投入426万元、自筹1027万元。福利金726万元,其中省级386万元、市本级

                 109万元、县级231万元。托老所10家、床位328张,老年公寓14所、床位1230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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