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7 - 台州市路桥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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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编 财政 税务 ■
为进行纠正。
1997年,对城建、工商、公安系统预算外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实施专户储存管理70户。
1999年,成立由区长担任组长的路桥区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路桥
区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实现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以票款分离、收支脱钩为核
心内容的“收支两条线”,全区上缴财政专户收入9525万元,支出9038万元。
2001年,成立预算外收费中心,统一使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和监制的票据,全面规范预
算外资金管理。
2004 年,出台《路桥区行政许可收费管理办法》,对全区行政许可收费,从收费项目、银行账
户、收入稽查入手,规范预算资金管理,实行零基预算制度。
2005年,出台《路桥区行政事业单位项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行政事业单位特定经常性专
项支出项目、建设性专项支出项目、发展性专项支出项目进行规范管理。继续开展账户清理工
作,对全区各部门单位上报的885个账户进行核实,撤销70个不符合规定账户。
2006年,将社会保障基金纳入部门综合预算,在台州市率先建立社保预算管理体系。
2007年,对教育和文体系统的23家部门单位,首次实行部门预算人大审议制度,对各教管会
及直属学校实行预算直编制。
2009年,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意见》,把国有资源、国有资产、国
有资本收益等纳入财政统一管理,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2011年,实现“收支脱钩、综合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将行政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罚没收入和
全额预算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建立国有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国有土
地出让收支管理。
2012 年,确定区质监局、林特总站、计生局等 8 家单位,为新版非税系统试点非税执收单位。
印发《关于开展全区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对区级各预算单位、各镇(街道)及
其下属单位,在各金融机构开设的所有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和归并。
第四节 财政财务管理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1994年底,台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椒江、黄岩、路桥三区实行核定收支、递增
财务管理制度
上交、增收分成、专项结算的财政管理体制。
1995年,对全区各乡镇(街道)的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出台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制度,重点
加强支出监督管理,开展《会计法》执法检查。
1997年,严格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全年征收消费调基金(含省市部分)322万元。收回原委
托建设银行代行的财政基建管理职能,对18项基建工程实行财政专户管理,全年实现基建资金余
额580万元。
1998年,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全年共进行9次政府采购,采购总额782万元,节约财政资
金81万元。对公务车辆首次实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的“三定”管理,全年节约资金90
万元。出台城镇集体企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方案,清查企业73户,净资产总额2.17亿元。开展对
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和上年度会计决算检查,办理外商财政登记2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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