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8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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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志(1989—2013)
第七节 供销体制
1989 年,县供销合作社有 17 个独立核算企业,其中,直属公司 4 个,直属工厂 3 个,基层供销社 10 个。
1992 年,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9 月 10 日,成立三门县供销企业集团公司,下设农业生产资
料公司、土特产公司、日用副食品公司、工业品公司,10 个基层供销社成为集团子公司。1993 年,推行
抵押承包和抽本承包经营责任制模式。1994 年 1 月 12 日,亭旁供销社改制拆分为亭旁供销社、蛇蟠供销社、
亭旁织布厂三家企业,同时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自负盈亏,对原职工和退、病休人员妥善安排。同月,
成立三门县生产资料总公司。5 月,土特产公司划分为土产公司、特产公司和棉纺厂,实行自主经营,自
负盈亏,自我发展。
1998 年,按照“出让一批,分解一批,改制一批,终止一批,脱壳一批,托管一批”的精神,灵活
采取租赁、拍卖、转让等多种方式,实行机制转换,盘活存量资产。至 2000 年 12 月,供销社所有企业、
基层社解体解散,原职工身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企业经核销提留剥离后的净资产,量化给原职工,
组合投资注册成立新公司。改制实行一企一策,对资不抵债的企业实行依法破产;对资产质量尚好的企业
采取母体不变,变卖部分资产安置职工;对条件好的企业推行股份制改造。破产解体企业 12 个,保留基
层社牌子 7 个。先后完成六敖、沙柳、健跳、沿江、小雄、花桥、海峰商店、农资公司、县第二织布厂
等 16 家改制转制工作。保留较完整的 7 家基层社。海峰商场破产后组建兴合商场。县农资公司、海游供
销社、土产公司、亭旁供销社未改制。到 2001 年底,供销系统全面完成改制任务,基层社总数从改革前
的 14 家调整到 5 家,在中心集镇保留一批商业网点。
2004 年,重组改造基层社 3 家,创办专业合作社 8 家,引入台州华联开办超市 10 家,股份合作开办
东方百货商店 1 家,成立三门县海湾农资有限公司,与“台农”合作开办 4 家农资直营店、1 家加盟店,
开拓基层网点 7 家。县供销社结合中心镇建设规划,组建农村经营服务综合体和综合服务中心 10 家。亭
旁供销社建成首家一类经营服务综合体,经营服务活动覆盖亭旁镇、海游镇、六敖镇、泗淋乡等 4 个乡镇、
108 个行政村。珠岙供销社、蛇蟠供销社建成三类综合体。2008 年 4 月,与台州农资有限公司实行股份合作,
成立三门台农农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三门惠多利农资有限公司。2010 年,三门农特产直销中心挂牌营业,
与本地三特养殖、三港螠蛏、玉龙茶叶、丰安粮油等 30 余家专业合作社建立直供渠道,实行“农产品提
货一票通、购物一卡通、一站式购物结算、网络化配送”服务。2013 年,建立“三门供销合作网”。组建
三门驿合贸易有限公司,创立青蟹中国购销网、三门青蟹供销馆,12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和 20 家网店入驻。
供销社参领各类专业合作社 35 家,共有社员 2286 人,带动农户 15933 户,建立生产基地 65 个,年末,
供销社系统及涉社企业共 58 家。
第八节 财政税收体制
财政
包干制 1989 年,在“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管理体制基础上,实行“递增上交、超收分成”
的办法。递增上交、超收分成比例三门县被确定为 6.5%。对收入超过递增上缴比例部分,90% 留归县级财政,
10% 上缴省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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