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三门县志1989-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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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编 经济总情
土地承包关系政策,土地承包期再延长 30 年不变。
第二轮土地承包
1999 年,出台《关于搞好延长土地承包期核发土地承包权证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
有关政策的补充意见》。对涉及的 477 个行政村,95935 户,开展二轮土地承包工作。至 2004 年 12 月底,
共有 458 个行政村,3504 队(组)完成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签订二轮土地承包合同 90766 万份,落实二
轮土地承包耕地面积为 188829 亩,占应落实总数的 99.6%。同时,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
为解决土地承包纠纷,维护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为明确土地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遵照“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2009 年,
出台《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经流转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三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
转扶持政策实施办法(试行)》,在沿赤乡开展规范土地流转试点工作,2010 年在全县全面推开。成立专
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心,14 个乡镇建立相应土地流转服务机构,每村都确定一名土地流转服
务信息员,建成县、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网络。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供服务平台,并统一
土地流转操作程序和流转合同格式。2011 年,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 8.86 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
的耕地面积 48%。县农业局出台《三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扶持政策实施方案》,具体规定土地流
转补助对象、范围和标准,并落实 200 万元补助资金。至 2013 年,全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 9.3 万亩,
其中,流入农户 6.72 万亩,流入专业合作社 2.28 万亩,流入企业 0.12 万亩,流入其他主体 0.11 万亩,
涉及 5.43 万户,流转率 50.5%,流转土地中规模经营面积 6.52 万亩,占流转总面积 73.7%。
第三节 工业体制
经营
承包经营 1989 年,以转变企业经营机制为重点,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国营企业,由
现任领导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与工业局签订承包合同。
1992 年,集体企业进行劳动用工、人事、分配等制度的综合配套改革,把干部聘任制、全员劳动合
同制与规模效益工资制,全浮动计件工资及岗位技能工资制等紧密结合起来,形成职工能进能出,干部
能上能下,分配能高能低的新型机制。1996 年后,二轻局继续深化企业改革,进一步扩大企业自主权,
主管部门采用行政管理与经营服务相结合的新体制。
乡镇企业采取“定、包、奖、赔”责任制。企业实行职工集体承包、厂长负责经营的承包责任制,
包销售指标,包产品费用,包纯利润。
目标管理 1989 年开始,县工业局对国营企业进行劳动人事、工资制度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副厂长、
班长、组长实行逐级聘任制。在工资制度方面,实行半浮动效益工资制,每人浮动额为标准工资的 50%,
与奖金、各种补贴金额合在一起作为效益工资额,按职工劳动成果分配。生产工人按计件取酬,管理人
员按职责考核,论绩取酬。
县二轻系统企业实行记分算账、计件工资、劳动定额、超额计件分红制、半浮动工资、利润包干、
超额分成等形式的经济责任制。企业领导和管理职能部门的工资,与一线工人挂钩,采取以工人的平均
工资、岗位系数、考核分数三项相乘的办法计算工资。二轻局与大集体企业签订任期目标责任协议,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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