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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编 劳动 人事 社会保障 · 1211 ·
第四节 人才资源管理
莲都区人才管理中心于 2000 年 11 月建立,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属莲都区人事劳动
局管理。
在丽水撤地设市时,原丽水市(县级)人才管理中心的人、财、物、权、责等上划。2002年,
区编委续设莲都区人才管理中心牌子(未核编制和经费),与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合署办公。
中心成立之初有档案374份,翌年,举办公务员录用考试辅导培训班和初任公务员培训
班3期,培训人数213人。2003年,开展丽水市区企事业单位2003年大中专需求情况调查,协
助区人事劳动局开办公务员知识更新培训班11期。2005年,中心学习新的档案整理办法,对
每一份档案进行了全面系统的分类,统一编号编目,并编制档案目录,装订成册。同年,中心
还建立了人才储备户,在人才中心设立集体户口,解决了人才“先入户,后就业”的问题。
2006年,中心实行免费服务,对未就业毕业生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参加培训人数132人。当年
本地毕业生推荐就业本科26人,专科47人,中专51人。免费为存档人员申报职称评定,办理
失业证等。
2007年12月10日,中心改为纯公益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人,财务实行独立
核算,不再与区就业管理服务处合署办公。2010年12月,莲都区人才管理中心更名为莲都区
人才管理服务处。
2007—2010年,组织单位参加人才交流会6次,接待应聘人数590余人,其中本科以上58
人,引进人才15人。2000—2009年,中心每年新增档案300余份,2010年新增档案500余份,
截至2010年底,累计增加档案2785份,人事档案在册3159份,集体户在册1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