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4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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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编 土                        地






                     早在新石器时代,莲都先民便在这块土地上刀耕火种,繁衍生息。在封建社会,大多农
                 民依靠租种地主、富农土地为生,生活贫困。
                     1950年,实行土地改革,农民分得土地,生活改善。1956年,实行农业合作化,土地为集
                 体所有。20世纪60年代后,人口增长加快,地少人多矛盾加剧,粮食自给不足。历届市(县)

                 委、市(县)政府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的土地使用方针,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实施围垦造田,劈
                 山整地,发展农业生产。农村改革后,加强土地的开发和管理工作。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土地征用越来越多,耕地、园地面积锐减,土地资源保
                 护成为关涉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社会问题。农村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农村出现弃耕抛荒现

                 象,粮食种植面积减少。2010年,耕地面积为11320公顷,人均耕地0.05公顷。人多地少、土
                 地偏紧、大量造地与大量用地并存是莲都土地的基本特点。




                                           第一章              资源与开发





                                                   第一节          资     源



                     清代以前,虽多次举行土地经界,但仅限于丈量核实承粮面积,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征收
                 田赋,未曾准确地测量土地总面积。
                     民国19年(1930)12月,浙江省陆地测量局根据历年所测1∶50000地形图量算,丽水总面

                 积为 114993.53 公顷,其中平地 13436.93 公顷,山地 98836.07 公顷,道路 199.07 公顷,河湖
                 1924.27 公顷,沙涂 597.20 公顷。1955 年,浙江省林野调查队用万分之一实测平面图量算,
                 总面积107943公顷(不含老竹、丽新、巨溪等乡镇及堰头、堰后、大林、麦垵等村),其中有林地
                 78129.40公顷,无林地6948.93公顷,疏林地16227.13公顷,灌木林地1457.33公顷,其他用

                 地29831.60公顷。
                     1975年,浙江省林业勘测设计院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测绘局出版的五万分之一
                 地形图量算,总面积为149347.33公顷。
                     1985 年,土地资源概查,应用五万分之一地形图复照放大为二点五万分之一地形图量
                 算,经浙江省南方片各县界接边会议修改调整,总面积为149708.87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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