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85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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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编 土 地 · 137 ·
1990年,土地资源详查,应用万分之一地形图量算,经丽水地区接边修订确定,总面积为
149573.80公顷,其中耕地22407.93公顷,园地7079.87公顷,林地98160.40公顷,城镇村及
工矿用地 3451.53 公顷,交通用地 601.47 公顷,水域 4542.93 公顷,未利用土地 13329.67 公
顷,土地利用率91.09%.
1996年8月,根据国家土地管理局以及省、地土地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进行变更调查。
对土地权属、利用类型、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图斑乾地调查登记,修改图斑,量算面积,并经
全面复查核实,以1990年土地详查数据为基础,修正更新各类土地面积如下:耕地16716.07
公顷,占总面积的11.2%,其中灌溉水田8873.33公顷,望天田5073.33公顷,旱地2706.67公
顷,菜地60.00公顷;园地10978.33公顷,占7.3%,其中果园9766.67公顷(含柑橘8766.67公
顷),桑园 100.00 公顷 ,茶园 1106.67 公顷 ,其他园地 6.67 公顷 ;林地 97096.87 公顷 ,占
64.9%,其中林地77820.00公顷,灌木林3566.67公顷,疏林地10433.33公顷,未成林造林地
5113.33公顷,迹地160.00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3894.20公顷,占2.6%,其中城市建设用
地 553.33 公顷,建制镇用地 146.67 公顷,村庄用地 2826.67 公顷,独立工矿用地 333.33 公
顷,特殊用地(含国防、名胜古迹、陵园墓地)33.33公顷;交通用地685.53公顷,占0.5%,其中
铁路 53.33 公顷,公路 260.00 公顷,农村道路 373.33 公顷;水域 4555.40 公顷,占 3.1%,其中
江河溪流水面 2166.67 公顷,水库水面 286.67 公顷,坑塘水面 526.67 公顷,滩地 1073.33 公
顷,沟渠473.33公顷,水工建筑物26.67公顷;未利用土地面积15646.67公顷,占10.4%,其中
荒草地 9906.67 公顷,裸岩石砾地 1540.00 公顷,田坎 3113.33 公顷,其他 1086.67 公顷。土
地利用率为89.54%。
2000 年,全区总面积 1502.1 平方千米,耕地 11606.67 公顷。2004 年,耕地 11053.33 公
顷。2010 年,全区土地面积为 1502.1 平方千米,其中山区占 28.52%,丘陵占 45.18%,平原占
26.3%。
第二节 开 发
古代土地开发 据城区后甫村和碧湖镇白桥村先后出土石器、陶器等文物表明,在4000
多年前,丽水盆地、碧湖平原已有人类活动。
松阳县瓯江流域的碧湖平原和丽水城郊平原,历经孙吴、两晋到南朝,聚落有了较大的
发展。在今丽水市莲都区高溪乡高溪水库磨石山,1965年发现西晋元康六年(296)纪年墓。
在丽水城郊平原的今丽水市城区西2.5千米吕埠坑社山,六朝兴建了青瓷窑,烧制青瓷,并延
续到了唐朝。南朝梁天监四年(505)通济堰的兴建,极大地改善了此地域人类生存的环境,
使碧湖平原成丽水大粮仓;南朝经钱塘江抵东阳郡,转经瓯江支流恶溪,再由瓯江至永嘉郡
城的交通开辟,也促进了瓯江中游聚落的发展。松阳县的聚落开始由位于瓯江支流松阴溪
的松古平原向瓯江中游的碧湖平原和丽水城郊平原发展,并成为瓯江中游人类活动的中心,
成为继松古平原之后的一个主要聚落分布区。到隋开皇九年(589),在当时南方大规模撤并
县的形势下,松阳县却一分为二,分松阳县东乡新置括苍县。同时置处州,领括苍、松阳、临
海、永嘉四县,州治设在括苍,括苍一度成为今浙南的政治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