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66 - 莲都区志
P. 566
· 518 · 莲都区志
建设瓯江电站,县政府一度迁驻云和,加上国家三年困难时期,工业建设速度大为减退,五年
中迭受挫折,几经起落。1962 年,全县用电量 50.41 万千瓦时。经过调整,1965 年用电量增
加到 123.95 万千瓦时。1960—1965 年,五年中用电量虽有升降起伏,但平均年递增率仍有
13.64%。该时期,各地农村开始大办小型水电站,因系独立发供电,电量未统计到县电网电
量中。
“文化大革命”时期,工业建设在曲折中前进。1966年,用电量为193.11万千瓦时,以工
业和生活照明为主。全县人均用电量为9.16千瓦时。1976年,用电量为852.93万千瓦时。
1978年,为2101.26万千瓦时,是1966年的11倍。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工业发展速度加快,乡村工业开始起步。雅溪流域梯级开发
中的一级、二级电站相继投运,全县联网小水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7250千瓦。1981年,县网与
华东大网联网,该年全县用电量为3052.17万千瓦时。
1981—1990年,丽水县(市)工业生产发展迅速,乡镇企业发展较快,居民生活用电量增
长速度加快。1990年,总用电量为8705.07万千瓦时。
20世纪90年代,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国民经济各行业用电量迅速增长,1991年首次达到
1.075亿千瓦时,并以每年10%的增长率发展。2000年,达到2.55亿千瓦时。经济的发展促进
了城乡居民生活用电的大幅增长,2000 年后,在全行业用电中居民生活用电比例占 30% 强。
2008年,莲都区电网首次突破10亿,达到11.18亿千瓦时。2010年,全区供电量为15.44亿千
瓦时。
第二节 用电结构
工业用电 民国8年(1919),普明电灯公司注册营业时兼营动力,供普昌火柴梗片厂动
力用电。民国27—33年(1938—1944),浙东电力厂丽水三分厂兼有动力用电。电力用户主
要是省电话局及电话修造厂、东南日报社、大东书局、省建设厅手工业指导所、大港头铁工厂
等10余户。年用电量约5万千瓦时,占总用电量的33%。民国30年(1941)因遭日本侵略军飞
机轰炸,电力用户大部分停业,仅留省电话局及其修造厂2户。民国34年(1945)至1949年全
县无工业用户。
1953—1957年,丽水工业开始起步,通过企业合并,公私合营和组织手工业合作社等方
式,第一批工业用户铁工厂、棉织厂、印刷厂等开始生产。1955年全县工业用户3户,用电量
5.63万千瓦时。1956年增至6户。1957年用电量10.29万千瓦时,占全县用电量的43%。
1958 年,黑色金属工业开始发展,年用电量 16.14 万千瓦时。1959 年,建材、纺织、食品
工业开始发展。1960年,以动力机械厂为主的金属加工工业开始起步。1962年,全县工业用
电 21.59 万千瓦时,其中重工业用电比例占 8.47%。经过三年调整,1965 年,用电量上升到
67.96 万千瓦时,是 1962 年的 3.15 倍,平均年递增率 46.55%。1970 年,化学工业、金属加工
业、食品工业发展较迅速,工业用电量达到 244.62 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的 51%。1973
年,县化肥厂投产后,化学工业用电达到495万千瓦时,占工业用电的54%,居各业之首。金属
加工业占 13%,居第二位。1981 年,工业用电量达 2141.66 万千瓦时,占全县总用电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