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73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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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财政金融                                      · 625  ·


                 1977年,购买非生产性商品一律使用专用发票。1980年,初控制商品32种(类)。1984年,重
                 新定为14种。1985年2月,国务院下达《关于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的紧急通知》,在1984
                 年的基础上,压缩 10%—60%。1988 年,市控制指标为 300 万元,凭批准单购买专控商品。12

                 月,风雨衣、布匹及其制品、书写印刷纸列为专项控制范围,专控商品32种。1989年,市控制
                 指标420万元。1990年,控制指标1000万元。1992年,省下达丽水市县以上单位社会集团购
                 买力指标11945万元,当年压缩审批专控商品37.94万元。1993年,对全市汽车进行违控普
                 查,查处违控汽车17辆,收取罚金18.8万元,同年开始征收专控汽车消费调节资金,是年收
                 取 101 万元。1994 年,开展党政机关购买机动车辆专项检查,征收购置小汽车调节基金

                 107.5万元、摩托车消费调节基金114.97万元;开展单位购置专控商品清理检查,压缩摩托车
                 等专控商品181.8万元。1995年,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购置小汽车和大哥大从资金来源、控
                 购审批等方面进行清理。1996年,严格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对有拖欠国家税收的单位,购
                 置小车、摩托车、手机等一律不予审批。2001年2月,成立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和预算科合
                 署办公。当年出台《莲都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2002年,制定
                《行政事业单位货物采购计划管理办法》,对单位小汽车实行定险种、定保额保险。2006年3

                 月开始,对办公用纸、公务印刷实行定点协议供货,并率先在全省推行赴杭公务住宿协议采
                 购。2001—2010 年,累计计划采购资金 29990.14 万元,节约采购资金 5246.29 万元,节约率
                 为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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