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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编 财政金融 · 621 ·
年82165人,筹资总额为1607万元。成年人筹集标准为每人每年320元,全日制在校学生筹
资标准为每人每年 170 元。2008 年、2009 年,连续出台《进一步完善莲都区城镇居民医疗保
险制度的通知》,规定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从35%—50%提高到50%—6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从10万元提高到13万元。门诊报销比例分医院档次为10%—25%,封顶线为每人每年400元。
《
2005年,莲都区城乡困难居民医疗补助办法》出台。2009年,医疗救助最高额度从原来
的1.1万元提高到3万元,到2009年底财政共拨付医疗救助金1216万元,有3886位城乡困难
居民得到医疗补助。2010年,安排城乡医疗救助金支出640万元,有1832位城乡困难居民得
到了医疗救助。2010年,出台《莲都区对有肇事肇祸行为精神病人实行定点救助治疗的实施
意见》,保障精神病人的合法权益。出台《莲都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实施方案》,
全面提高农村孕产妇分娩补助标准,从2010年1月1日起,农村孕产妇分娩费用在已列入新
农医报销范围的基础上,每人再补助500元。
全面开展农村“三大类12项”公共卫生服务,综合达标率达95%,逐步形成“健康进家庭、
小病在社区、大病到医院、康复在社区”的新格局。逐年增加农村卫生事业补助,将卫生院在
职职工全部纳入“五大保险”范围,单位承担部分,其余由财政预算安排,对已退休的人员全
部纳入事业养老保障区级统筹范围,对峰源、巨溪和泄川等边远山区工作的卫技人员分技术
等级给予一定的山区补贴。2008年6月“新六件”(半自动化生化分析仪、单导心电图仪、200
豪安X光机、黑白B超、尿液分析仪、血球计数仪)全部配备到位。
2008年,全面启动残疾人共建小康工程,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基本康复为重点,对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莲都区低保标准150%的持证重度残疾人,列为基本生活保障工程实施对
象,全额享受低保金。2009 年有 1996 人,其中:城镇 223 人,人均月补助金额 312 元;农村
1773 人,人均月补助金额 188 元,共发放救助金 350.42 万元。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安)养 50
人,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 125 人,共支出 70.43 万元。为 155 人免费实施了康复工程服务项
目,支出39万元。2010年,享受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2362人,其中城镇284人,人均月补
助金额312元;农村2078人,人均月补助金额188元,共发放救助金618万元。重度残疾人集
中托(安)养62人,日间照料和居家安养184人,共支出96万元。为468人免费实施了康复工
程服务项目,支出99.9万元。
教育支出 1950年,省立、县立中学列入预算。1952年,教育事业费由县管理。1953年
后,有扫盲经费支出。1958—1959 年,有高等教育经费支出。1966—1976 年,有“文化大革
命”经费支出。1980 年后,安排校舍基建和危房修理经费。1953—1990 年,支出 8062.2 万
元,占同期财政支出 20.3%。2000 年起,财政预算安排学生平均公用经费不断提高,年度生
均,小学:2000年为每人10元,2007年为每人362元,2009年为每人432元;初中:2000年为每
人 12 元,2007 年为每人 566 元,2009 年为每人 786 元。2009 年,学生平均公用经费支出为
1938.55万元。
2005年,启动教育“四项工程”,即爱心营养餐工程、扶困助学工程、教师培训工程(领雁
工程)、食堂宿舍改造工程。食堂宿舍改造延伸到校舍改造,改称校安工程。2005—2009年,
“四项工程”分别支出864万元、931万元、445万元、3283万元。2005年起,实行接送学生上学
的安全班车工程,每年支出40多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