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82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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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与贸易部签订《贸易金库合同》,对商业企业实行贸易金库制度,收购资金由贸易总库下
                 拨,销货款逐日汇总上交贸易总库,由中央统一调度,临时资金不足采用临时贷款的方法解
                 决。贷款分为定额贷款、季节性贷款、结算贷款、大修理贷款和临时贷款,按财务收支轧差方

                 式发放。是年年末工商贷款余额1万元。1951年以后,经过对私营工业企业的改造,形成了
                 丽水第一批国有企业。为促进私营商业接受国营经济的领导,银行根据国家政策,采取有收
                 有放、适时松紧、区别对待的信贷方针政策,以抵押贷款形式支持国家对私营商业的社会主
                 义改造。1952 年开始,为支持国营商业扩大贸易,占领市场,把贷款重点放在商业企业上。

                 信贷工作重点逐步转向支持国营商业企业。1953年,商业系统取消贸易金库制,实行经济核
                 算制,基层供销社的贷款,下放到基层银行营业所。1953—1954年,国家先后对粮食、棉花、
                 油料等实行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统购统销)。银行贷款为保证农产品采购资金的需要,对
                 粮、棉、油等统购农副产品的收购,采取充分供应资金;对麻、猪、茧等主要农副产品收购采取

                 按计划供应资金,超计划收购仍保证支付的办法,并结合国营商业对私营工业的加工订货进
                 行贷款,使国营商业扩大加工订货,控制主要货源,增强对市场的领导力量。1954年后,对公
                 私合营工业、手工业发放贷款。1955年,贷款余额289.54万元,其中商业占98%。1958年“大
                 跃进”,支持大办工业,银行贷款片面强调充分供应,强调服务,忽视必要的监督和管理,放松

                 贷款管理。对国营商业企业所需资金充分供应,并取消贷款逐笔申请、逐笔核贷的办法,实
                 行“存贷合一”。同年,县以上供销社并入国营商业,管理上基本执行国营商业的制度。
                     1959年起,对工业、商业企业以前由财政拨给企业的自有流动资金,均划转人民银行,作
                 为企业向银行的借款,统一计算利息,对工业、商业企业实行“全额信贷”办法。同年,还将企
                 业的结算户与定额放款户合并,实行“存贷合一”,在核定的贷款额度内可以透支。1959—

                 1961 年,每年的贷款余额均在 1000 万元以上。1961 年 7 月 1 日起,取消全额信贷,实行国营
                 工业企业定额内资金的80%由财政拨款,20%由银行贷款。取消全额信贷后,“存贷合一”的做
                 法废止,对商业企业则实行“存贷分户”的管理办法。1962年1月1日起,银行不再参与发放
                 20%的定额贷款,只发放超定额贷款。原先由银行参与发放20%定额贷款的企业,按1961年

                 12月31日定额借款的账面数额,转作企业自有资金。1962年3月,中央下达银行工作“六条
                 决定”,严格信贷管理,控制信贷投放。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资金管理不严,企业占用
                 资金增大,贷款上升。商业企业“存贷分户”取消,实行“存贷合一”,资金管理偏松,监督不
                 力,加上企业经营管理混乱,部分商业流动资金被抽调、挪用,商业贷款大幅上升。1973年,
                《中国人民银行商业贷款办法》颁布,贷款种类改为商品流转贷款、农副产品预付定金贷款和

                 大修理贷款三种,并规定对收购粮油充分供应资金,超计划收购可以边报边贷。文革其间由
                 于银行贷款原则被破坏,贷款滞欠无法回笼。1975年,工商贷款余额3634万元。1978年后,
                 积极扶持企业发展商品生产。国家放宽和调整购销政策,建立多种流通渠道、多种经营方式
                 的流通体制。1979年,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工商企业开始实行“区别对待、择

                 优扶持”原则,将贷款企业划分成一、二、三类,在贷款上对一类企业优先支持,对二类企业适
                 当支持,对三类企业实行限制。1980年,把按行业择优、按企业择优、按产品择优三者结合起
                 来,推行按经济合同发放贷款,工业贷款开始逐步放弃单纯按计划发放贷款的做法,是年工
                 商贷款余额4900万元,其中工业1624万元,商业3110万元。1981年开始,银行对日用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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