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0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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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九编 地方政府






                     1949年5月10日丽水解放,12日成立丽水县人民民主政府,月改县人民政府。1955年
                                                                                7
                 8月改丽水县人民委员会(简称县人委)。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县人民委员会无法行使

                 职权。1967年2月,丽水县人民武装部生产办公室代行政府部分职能。1968年8月成立“丽
                 水县革命委员会”取代政府权力。1980年7月,县第七次人民代表大会中止县革命委员会,恢
                 复县人民政府。1986年3月11日,国务院批准撤丽水县置丽水市,原县长、副县长改称市长、
                 副市长。2000年6月6日,国务院批准撤丽水市,设立莲都区,以原县级丽水市的行政区域为
                 莲都区的行政区域,莲都为新设立的地级丽水市驻地。原市长、副市长改称区长、副区长。
                 区人民政府及其管辖区所有机构名称均挂名“丽水市莲都区”。至2010年12月,区人民政府

                 有工作机构29个,其属事企业单位3个,垂直或双重领导的单位7个。




                                         第一章              隋至清代县衙






                                                   第一节          公     署



                     县治
                     自隋建县至清代,政权机构均为县衙、县署。隋开皇九年(589),分松阳县之东乡设立括
                 苍县,括苍为处州府治(今丽水城区)。开皇十二年(592),改处州为括州。唐武德四年

                (621),括州领括苍、丽水二县。武德八年(625)省丽水入括苍。唐大历十四年(779),因避太
                 子李适(kuò)讳,改括州为处州,改括苍为丽水。唐初丽水县治设碧湖资福,后移茭山之左。
                     宋咸平二年(999),处州知州杨亿《丽水县厅壁记》即为茭山县治,“凡楼以藏诏书,厅以
                 决政事,楼之南敞重关,可纳方轨。厅之北辟回廊,仅容宴豆,通而计之共十有一间”(《旧丽

                 水县厅壁记》)。“丽水县治,旧在茭山左,莫知始创何代”(孟淳撰《重修丽水县记》)。宋建炎
                 三年(1129)毁于寇,宋绍兴四年(1134),知县刘皞民重建县治,陈端为记。
                     元至元中,韩国宝重新创造。元至元二十九年(1292)改为肃政廉访分司。元大德元年
                (1297),处州路总管朵见赤又改为括苍驿,以古代贤驿为县治。元大德六年(1302),县尹尹
                 民望、达鲁花赤抄见赤买枣山东南宋故岐国公汤思退宅东畔地鼎建县治。元处州路总管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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