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3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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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编 地方政府 · 761 ·
丽水营守备署 旧为都司署。在县西澄西铺。康熙五十年(1711),因协镇署改。署西
为讲武厅。渡小桥而西,有池台亭榭。同治元年(1862)毁。七年(1868),知府清安请帑,移
营重建(案:署为明魏阉生祠遗址,路犹呼太监府,故于诸署中最为宏壮。门前旧有石兽二,
遣材官取于太湖,中途损其一,罪至死,重购以充数。今徙于总镇署前者是也)。民国元年
(1912)废。
千总署 在碧湖下堡。民国元年(1912)废。
把总署 在县治西北枣山铺。民国元年(1912)废。
税课局 始设于宋代。在元和乡宝定(今碧湖镇保定村)渡头,设大使一员,攒典一名
(见明成化《处州府志》)。清代废。
预备仓 在县东南军器局右。东仓九间,西仓五间(见明成化《处州府志》)。民国元年
(1912)废。
申明亭 去县东南一百步(见明成化《处州府志》)。民国元年(1912)废。
旌善亭 在申明亭右(见明成化《处州府志》)。民国元年(1912)废。
接官亭 即皇华亭,在望京门外一里。左为迎恩坊,右为敷爱坊(见明成化《处州府
志》)。凡诏敕至,府、县官吏恭迎于此。
万寿宫 在圭山。正殿五楹,东西廊各四楹,外朝门三楹,左官厅,右巡更房。清咸丰八
年(1858),被太平军焚毁。清同治五年(1866),处州知府清安请帑重建。
迎春亭 在行春门外。明嘉靖三十四年(1555),知府高超建。官吏迎春东郊,咸会于
此。清代,亭废。清光绪年间,于迎春日以布幔代替,举行迎春仪式。民国元年(1912)废。
2010年,重建迎春亭于行春门外大洋河出口旁。
僧会司、医学、训课等均无定所。
第二节 职 官
唐代县行政长官称县令,另设佐官县丞(为县令的副二,掌文书及仓狱)、主簿(分掌粮
马、征税、户籍、巡捕之事)各1人,县尉(掌阅习弓手,主捕盗贼,按察奸宄,明代废)2人。
宋称县令,常由中央政府派遣朝官为知县事。下设县丞、主簿、县尉各1人。
元制(上县)设达鲁花赤(掌印)1人,县尹(判事)1人,共掌全县行政,凡县事需二人共同
签署。另设县丞、主簿、县尉、典史(元代始置,主管文移出纳,明以县尉所掌盗贼事委之,清
代掌监察狱囚)各1人。
明制设知县1人,掌一县之政令,平赋役,听治讼,兴教化,劝农事,励风俗,凡养老祀神,贡
士读法,皆视理之。另设县丞、主簿、典史、教谕各1人,训导2人。明代,县署胥吏分吏(民政、
人事)、户(户籍、财政)、礼(教育、礼仪)、兵(武备)、刑(司法)、工(工商、营造工程)等六房。
清制设知县 1 人,另设县丞、典史、教谕、训导(清康熙元年(1662)裁撤训导,十五年
(1676)复设)各1人。清代县署胥吏延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