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27 - 莲都区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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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编 地方政府                                      · 765  ·


                 石塘全长37.8千米的公路工程竣工。
                     民国23年(1934),缙云至丽水38千米的公路竣工,支线丽水至南明山1.85千米,丽水至
                 三岩寺1千米公路也相继建成。10月,丽水至青田75.99千米的公路建成。12月,丽水飞机

                 场第一期工程完成。
                     民国24年(1935),执行蒋介石的“攘外必先安内”政策和推行“新生活运动”,县长任新生
                 活运动促进委员会主任委员,各处张贴“新生活”标语。
                     民国25年(1936),十八军罗卓英部到丽“清剿”红军挺进师,县政府组织各界举办联欢大
                 会。同年抽调40多人组成8个组,协同十九师进剿峰源乡,办理“清乡”及“清查户口”,破坏

                 中共组织,捕杀群众。
                     民国26年(1937)底,一批文化界进步人士、中共党员到丽水开展抗日救亡运动,县政府
                 于民国27年(1938)3月下令将各界群众组成的“丽水县抗敌后援会”改组为“丽水县抗日自卫
                 委员会”,规定各种群众救亡活动须经审查和批准,限制救亡运动,并成立侦查队,监视共产
                 党和新四军驻丽办事处的活动。是年冬,县长朱章宝监修通济堰,改善渠道坡降,修筑全渠
                 概闸。

                     民国28年(1939),省设训练所,分批轮训区长、乡长、保长,灌注“三民主义”、拥戴“最高
                 领袖”蒋介石、反对共产党等思想。
                     民国32年(1943),设党政军联席汇报会议,配专职汇报秘书,组织乡村情报网、通讯网,
                 规定乡、保队附为情报员,搜集中共党员和进步人士活动情况。
                     民国34年(1945),实行联保连坐切结,对丽、青、云毗连地区搞冬防警备,迫害无辜。

                     民国36年(1947),成立县动员戡乱委员会。6月,县“清乡督导队”到峰源乡,召集乡保长
                 及一些豪绅,布置“清剿”,组织乡警备队,配合景、青、丽边区剿共指挥所进行“剿抚”。警察
                 局组织“巡察队”昼夜巡查,突击检查户口。便衣队在城郊侦察,令饬各保长调查,上报“嫌
                 疑”分子,强迫“抗丁”“抗粮”“抗税”的老百姓填自新书。是年9月,景、青、丽、云边区8个中
                 共支部遭破坏,中共党员、群众65人被捕。全县设6个联防队,实行游动“清剿”。同年,县长
                 竺允迪带自卫队到丽、宣、武边区及碧湖等地“清乡”,先后逮捕40多人,中共小箬坑支部书记

                 刘岩青等8人遭杀害。
                     民国37年(1948)7月开始,又在各要道设立“检查哨”“巡逻队”,将未带“身份证”的过往
                 百姓及共产党嫌疑犯关进监牢。
                     民国38年(1949年9月30日止)3月,县自卫总队副队长胡允孚在碧湖率部起义,国军11

                 师到丽水“清剿”,县政府派员配合,到中共游击根据地捕杀中共党员、游击队员和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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