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4 - 庆元县志(1991-2010年)
P. 314
庆元县志(1991—2010 年)
财务公开暂行规定》执行。每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设置会计、出纳,村级集体账务由村会计、出纳处理,
乡镇农经干部每年负责对村会计、出纳、后备会计等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村级财务审计工作。
2002 年,村级财务管理在坚持“四权”(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集体资金使用权、集体资金审批权、
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权)不变和“五统一”(统一财务制度、统一票据、统一审核记账、统一公开、统一建
档)原则下,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村级代理会计由乡镇农经干部兼任,取消村级会计,设立村级
报账员,逐步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2006 年始,根据省政府开展“万村审计”要求,每年完成 1/3 村审计,
审计重点是村级财务收支、村干部经济责任与离任审计、土地征用补偿费和村级项目建设资金等。2006
年,出台《庆元县违反村级财务管理行为责任追究制度》《庆元县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意见》《农
村财务管理制度》《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专项审计工作意见》《进一步规范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的
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加强农村财务管理。2007 年,百山祖乡龙岩村被省农业厅认定为首批农村财
务规范化管理示范点。2009 年,为切实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有效保障
村经济合作社及成员合法权益,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制定《浙江省违反村级财务管
理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2006—2010 年,开展“万村审计”,累计审计单位 813 个,已审单位资金总
额 64814.08 万元。其中,违纪金额 514.46 万元,退赔金额 506.58 万元,处分 10 人。
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