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3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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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多丈,嘉兴、湖州、宁波、金华等府属县各报被灾七至十分;万历三十五年夏,严州山水大



                                  涌,建德等5个县漂没数千家;万历三十六年,湖州大水比十五年更高数尺,自四月初十以后,



                                  无日不雨,天目群山洪水直泻,太湖卷浪啮岸,由安吉、长兴至归安、乌程7个县皆成巨浸,时


                                  称200年未有水灾。万历三十七年秋水尤大,各县告灾,湖州府属桑田淹没,青田县洪水暴溢



                                  20多丈,城内民居漂荡殆尽。万历四十六年,以钱塘等12个县洪水为灾,田舍人民淹没无


                                  算,朝廷拨钱粮赈济;奉化等县大水坏庐舍,溺死民众不可胜记。天启七年(1627年),浙省水



                                  灾异常,湖州大水两见,太湖泛溢,各地损坏桥梁、田地尤多。明末,北方连年旱暵,浙江却时



                                  有水灾。崇祯八年(1635年),金华、衢州、处州等梅汛大水,沿溪漂没人畜无算;崇祯十一年


                                  六月,杭州洪水泛滥。崇祯十二年六月又大水,昌化县(今属临安)溺死者近2000人;武义洪



                                 水暴发,平地丈余。崇祯十三年正月,浙北淫雨雪连绵不止,梅汛大雨仍积旬弥月,桐乡水势


                                  比万历十六年更高2尺,四望遍成巨浸,米价腾踊为从来未有。次年正月,淫雨雪连旬,继之



                                  夏秋大旱,蝗虫肆虐,瘟疫流行,浙民死亡达数万计,为17世纪最严重的一次旱涝灾害过程。





                                           (四)清代时期





                                          清代时期记载浙江大小水灾195次(年),其中,重大洪涝灾害34次,多见于两个时段:康



                                  熙前期、道光末年至光绪年间,即17世纪末叶和19世纪后半叶。


                                          清初大水灾首见于顺治七年(1650年),湖州、金华、处州、台州四府夏大水,仙居坏田庐



                                 无数,民溺死甚众;武义大水入城,近溪民居水高丈余;沿海洪潮泛滥,禾稻尽淹,秋收大歉。



                                 顺治八年,全省水荒异常,自春至夏淫雨,滂沱数月,麦豆朽腐,石米价至银四五两,百姓饥困。


                                 康熙六年(1667年),临海等地发生水灾,东阳等水尤大,平地水高丈余,鸡犬皆溺没;康熙九



                                  年,自六月一次飓风暴潮之后,浙北运河水系地区积涝不退,历冬逾春,水灾异常为此前数十


                                  年所仅见,民大困窘,折征漕粮22万多石。康熙二十一年五月大水,六月又大水,钱塘江水大



                                  涨,严州6个县漂没田禾庐舍,建德洪水漫过城墙;诸暨洪水围城,临安、湖州皆遭水患。康熙



                                  二十五年春夏大水,金华、衢州、处州三府漂没房屋、田地、桥梁无数,西安、江山大水入城,溺


                                 死甚众;青田洪水高出故岸20余丈,沿溪河两岸冲刷如洗,灾后蔬谷鸡犬竟无遗种,户口损溺



                                  流亡尤不胜计;云和县城平地水深四五尺,龙泉洪水陡涌10余丈,庆元洪水高过城墙丈余。


                                 康熙二十九年,春夏秋皆发大水,宁波、绍兴二府灾尤重,余姚县大水高出平地丈余,并鄞县、



                                  慈溪、上虞等溺死人畜万余。康熙三十八年,嘉兴、绍兴、严州、金华、衢州、处州、台州七府大



                                 水,建德大水漫城,临海平地水深丈余,溪谷及沿江居民溺死者众多。而后在乾嘉时期


                                  (736—1820年),重大洪涝灾害趋相对平息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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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乾隆十三年(1748年)梅汛期间,钱塘江流域大水,富阳县洪水高过城墙3尺;乾隆十四



                                  年,赈贷钱塘等22个州县厅、鲍郎等18个盐场遭水灾民。乾隆二十年,抚恤山阴等15个州


                                  县被水灾民;上虞县大水溃塘堤,民大饥,食树皮草根。乾隆二十四年,抚恤嘉兴等18个州县



                                  遭水、虫灾害贫民,蠲免江山、常山、开化3个县水灾额赋。乾隆四十五年水灾,以绍兴、金华



                                  为重,诸暨县山水骤发,漂损湖田1000余顷;嵊县大水,平地水涨一丈四五尺;金华、东阳屋漂


                                  人溺,沿河大片田地为沙石掩埋。嘉庆五年(1800年),浙江水灾,以金华、永康、武义、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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