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5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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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水苦咸,淹没之后,不宜黍稻,固须养淡数年。顾急何能待,或乘潮退,即便耕犁种麦。
时泥土柔润,茁苗盈亩。次年应候成实,收获倍常。唯布种稍后,泥土干燥,虽着力锄细下种,
终不能萌芽吐叶,勤惰之分,何啻霄壤。次年春及,或不信养淡之说,趣耕、艺禾、布种、撒秧,
日夕青葱可悦。分插之后,日渐枯槁,虽得甘霖,终不能挽。后改种稗子,多获倍收,卒赖其力
以济,或种高粱亦熟。旧传养淡定须三年,此次甲寅被灾,次年乙卯,禾稼不成。丙辰岁,人更
觅种试之,早禾大获,而晚禾稍逊,盖不必坐待三年也。
捕蝗神异记①
〔清〕刘书田
咸丰丙辰夏秋不雨,至八月,蝗入浙境。山、会、萧、余传有蝗至,余急谕各乡堡,如蝗飞
入,率农民严捕。一日,余坐厅受事,忽闻城外鸣钲声、爆竹声,呼家人往查。家人哗曰:飞蝗
过也。余出厅仰视,如败絮荡空,几蔽天日。是时,晚禾未收,余愀然曰:大灾作矣。因思救荒
诸书,载捕蝗之法虽备,惟买蝗最为捷便,盖见利争趋,人之恒情也。即出示收买,定价每斤二
十文,设局于署之东偏土地祠中。阅一日,有一农持蝗来,余亲给价遣之去。卖蝗者曰:乡之
农皆以官未必给价也,不肯捕,今果给价,明日捕者众矣。至明日,老幼男妇挈筐携篓、负袋荷
肩而来者络绎不绝。余亲坐土地祠,令先书名于簿,按次秤称,即付以钱。就其所持之器,投
人热釜中,于祠后开大坑掩之。一日或三四千斤或五六千不等。约八九日,卖蝗者渐少,而晚
禾幸无伤。余又恐蝻子遗害也,又出示收买,定价斗四百文。蝻形如桑椹,色黄,累累然成串,
前后约买十余石,而卖蝻者亦渐少。
余窃幸,蝗之灾,可以永除也。而孰知蝗之暗集于山陬海澨间,足迹所不到者尚多也,丁
巳三月尽行出土。余急出示收捕,如前法,并劝殷绅就近收买,定差保赏罚,惰者枷责,勤者给
钱。如是者十余日,用匝收捕殆尽。然柴蓬蒙密中,偶一披寻,如蜂聚蚁屯,见之令人发耸,人
力竟不能施。余昼夜焦思,寝食俱废,忽思刘猛将军,驱蝗神也,载在祀典,祷必有应。访诸士
人,知城北十五里杨家溪有庙在焉。余斋戒往祷,迎神至社庙中,俾有蝗村堡遍迎焉,如古乡
傩故事。其迎过之处,阅二日有报蝗去者。余询其状,十九都绅民佥曰:迎神前一日,有乌鸦
数千百只,飞满山巅;及神到之日,远望神上火光腾起,如霞至,次日而蝗即不见。又,下管乡
等处绅民言其状曰:月夜见蝗飞起,高与楼脊齐,凡两夜即不见。有好事者遍行穷搜,偶得一
二,如痴如迷,不能飞跃。此东南两乡之异也。尤可异者,西北近海草荡,蝗集于乱茅荒芦之
上,如麻辫然,农民以为草塘非禾田也,虽严谕收捕,终不甚力。余恐其蔓延,亲往捕焉。晨
起,率农夫数百人,携筐袋往,至则日已出,见人即飞去,颇难著手。余又思捕蝗之法虽多,总
不外大田秉畀炎火之说,令割草亩余,积稻秆干柴,俟夜燃火,人四围集,用帚扫以焚之。不意
烧至夜半,蝗竟不来。余恚甚,仰天长叹,以为患难除矣。适余有公事,急返署,途中沉思,蝗,
微物也,亦有知觉乃尔,然彼既有知觉,吾不当以力取,当以智灭之。遂手书与绅耆,谕以兵家
偷营劫寨之法,先于白昼蝗之处,用竹竿标记,选智农,令夜间四面排列而进,以双手于草杆中
① 〔清〕光绪《上虞县志》卷三十八《祥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