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60 - 自然灾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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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申年救荒略①


                                                                                                               〔明〕朱国桢





                                         万历年来,称水荒者无过十五年,次年米贵至一两七钱,饿疫死者无虑数十万,弃尸满道,



                                河水皆腥,其祸最惨。今(指万历三十六年)比十五年,不止水势增高数尺而已,大端最可骇、



                                最难救者,有三:


                                         十五年水发在四月中旬,圩田存没约相半,五月中旬天晴,水渐消;已没者亦重救三分之



                                二,买苗种田,甚至偷苗、抢打、告状,只是费力多,用本重。今者尽数渰没,水至五月中尚未


                                退,田中无一颗新苗,即欲下秧再种,何处可下?且立秋已近,下亦无用;小民既无田作,岂肯



                                束手待毙,游棍煽动,乱抢相杀。其大不同者一。



                                         十五年只乌程、归安、吴江水渰,至多水发源高处安吉、武康,易溢尤易消,邻近最高如嘉


                                秀、嘉善、崇德、桐乡原未尝没。记得是年十月米价止七钱一石,次年外江米络绎而下,并无阻



                                拦,然犹其贵如此。今最高者俱没,俱不可再种,目下即粜八九钱,零星者一钱一斗,人心惶


                                惑,市棍拦阻米船,索诈抢夺。其大不同者二。



                                         水涨雨淋,小民所恃唯在圩岸,岸上复加浮土堵拒。奈上雨盆注,下水骤拥,忽然奔溃,立



                                地平沉,民房尽在水内,所存之米斗斛甖甔犹即搬移,自数石以上者,皆结囤安顿,水围囤外,


                                 顷刻便透,见存先损强半。又村落人家有甚坚牢房子,淋漓倒塌,景象可知。有船者船居,无



                                船者或于僻远处俟小船经过,推其人及行李于浅处,驾船而去,纷纷搬入城市。无可搬者十室



                                而九。此其大不同者三。


                                         十七日,便舟看塘栖新墓,阻桥不得出。遇熊坛石使君,易小艇,陪上西湖;复换舟至塘



                                栖,则前舟已自桥左偏浮出,取道崇德、石门归;传者谓,平望水急,不可上。复至五林。自德



                                清郡城归南浔三百五十里间,不没者止石门一圩、升山一圩及敝镇九里桥一圩止耳。此廿二


                                 日事。次日,水涨七八寸,九里桥一圩即夕没,升山继之,石门当亦可知。以耳目经见,高岸在



                                水心,水面只草尾,一望连天,驿路、大桥弯如新月。总之,处处淫雨,夹以山泉,湖海俱溢,拥


                                 以东风,不能即泄,立秋甚近,农望绝矣。



                                         某自信勘水最真,无过不侫,某农家子也。水灾如此,题请在抚按覆允,在司农讲求赈济,



                                在良有司更在专遣主持匡正,在政府意外攘乱,在朝廷威德,即百姓尽数沟壑,亦自家大运灾


                                劫。如此区区私忧焉,能有无,但今且未忧钱粮决无措办,未忧小民决然饥馑、啸聚、馁死、兵



                                死,以最小一事言之。《传》曰:虽有饥馑,必有丰年,上之勤劬而救,下之忍死待救。谓来年再



                                可播种也。种田而舍谷种可乎?湖州田三万顷,每亩谷种四升,该谷十二万石,从何处来?从


                                何处出?旧谷又不可用。若非旷然将漕白粮尽折,又大蠲大赈,则官府鞭敲,吏书渔猎,奸民



                                吞噬,乱民挺突;贫者贫,富者亦贫;饿者死,不饿者亦死,天下事未知所终也。先儒曰:仁,人


                                心也。心如谷种,愿当道君子先护此谷种。若曰:田有高有低,有山乡有水乡,水有涨有消,圩



                                不必尽没,苗不必尽死,民间盖藏可支,富户可借米,不可尽蠲,申报者多虚恢,谈论者太激切,







                                       ① 〔清〕咸丰《南浔镇志》卷十九《灾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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