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4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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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6· 第二十八编 劳动与社会保障
资,维护了社会稳定。
2005年及时查处劳动违法案件。共受理投诉案件215起,涉及1375人,金额达404.35万元,均按要
求进行立案处理;清退童工8名,清退押金2.09万元。同时对建筑行业进一步加强了劳动用工管理工
作,建立并推进了一些长效机制。
劳动年检
根据1997年1月15日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82号《浙江省劳动监察规定》第15条,武义县劳动人事局
建立了劳动用工年检制度。并举办劳动法规和年检培训班3期,培训200余人,发放资料500余册,建立
了年检单位名录。劳动年检,就是企业单位一年一次的向主管部门申报执行劳动法的有关资料,接受
主管部门的审核和确认,年检的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
1998年,全年完成劳动用工年检435家,确定年检合格单位109家,基本合格316家,暂缓办理10
家;印发限期整改指令书59份,补签劳动合同463份,补办就业证卡250份,补办工时审批手续5家,为
劳动者退回用工押金、追回克扣工资等60万元,追缴保险费38万元;帮助15家企业建立了劳动合同制
度,帮助38家企业完善了管理规章制度。1999年,对680家企业进行了劳动年检,对15家企业的规章制
度建立和完善工作进行指导;补签劳动合同428份,督促企业参加社会保险30家,参保人数1138人;
为劳动者返回工资、生活费押金14.62万元,清退童工11名。为41家连续3年劳动年检合格的单位授予
“劳动管理信得过单位”称号。2000年,深入企业开展劳动年检工作,办理年检登记891家,其中合格
的95家,基本合格792家,暂缓登记4家。通过年检,指导企业建章立制,修订厂规784家/次,督促补
签合同2000多份,退还押金1.58万元,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56件,结案率达100%;为215名劳动者追
回拖欠克扣的工资、押金19.55万元。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2001年,对1075家用人单位实
施了劳动用工年检登记,涉及劳动者34110人。2002年的劳动年检工作进一步提高了覆盖面,共对1125
家用人单位实施劳动年检登记,督促企业补签劳动合同,健全劳动规章制度,提高企业的劳动管理水
平。2004年,组织劳动保障年检1436家,补签劳动合同10000份,全县累计已有3.6万名职工通过劳动
合同形式与企业确立了劳动关系。2005年,全面开展了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年检)工作,审查用人单
位1354家,并及时完成台账、数据资料整理、录入电脑管理,按时向省劳动厅报送资料。开展了上年
度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评选工作,评出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65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