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0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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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2· 第二十九编 民政
就有87个。
1988年武义县被省政府批准为革命老根据地县以后,县委、县人民政府坚持把老区的扶持与建设
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并且同“扶贫攻坚计划”紧密结合起来,把对老区的扶持与建设纳入扶贫工
作的重点,加快老区脱贫致富步伐。
县委、县政府都有一名领导分管,并建立专门工作机构——县革命老区办公室和县扶贫办公室。
1994年分4片召开了老区工作座谈会,对老区工作提出人均口粮、人均收入“双五百”的近期目标。
老区建设优惠政策 从80年代初开始实行的对老区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包括中小学学杂费减免,
农业税减免,以及乡镇企业所得税减免等。在90年代加大了力度,并同扶持贫困山区建设紧密结合。
1992年6月,县委、县政府出台《“八五”时期扶持贫困山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从税收、财
政、金融、物资供应、科技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用电以及各部门与贫困乡镇挂钩扶持等8个方面提出
25条具体政策。从1992年开始实施“希望工程”,到1994年年底,全县已受捐款资助140多万元,救助
失学儿童970名、中学生18名、大学生2名;新建学校13座,投资3200万元。
老区建设资金扶持 自1985年至1994年,省拨给武义县的老区专项经费和县投放的资金共3756万
元,扶持建设项目82个,都实行专项管理,专项使用。其中,1992年省下拨第二批治水扶持资金390万
元,省交通厅下拨的公路补助资金284万元,工程均按期完成。
提高老区“造血”功能 老区扶贫,重点是调动老区人民自力更生的积极性,发挥老区资源优势,
加强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推动老区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一是加强农业
基本建设,开展“学科技、奔小康”活动。全县的粮食、杉木林、毛竹林、油茶林均列入全省基地县
行列,并被列为全国100个初级电气化试点县之一。从1991年开始又把股份合作制引入开发农业,三年
中全县集中连片开发各种经济特产8000公顷,各项农田水利不断发挥效益。二是大力发展老区乡镇企
业,主要是采矿、小水电、纺织服装、五金机械、农副产品加工等企业。三是加速老区交通、邮电、
自来水等基础设施建设,至1994年年底,全县已实现村村通公路(含机耕路)、乡乡通汽车。
通过实施以上一系列优惠政策与措施,大多数革命老区村已经开始脱贫,其中一部分先进村已开
始达到小康水平,在2000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公布命名的全县首批103个小康村中,革命老区村就有38
个,占总数的36.89%。
第三节 农村“三老”人员生活待遇
武义县革命老根据地有一大批老中共党员、老红军游击队员、老地下交通员(简称“三老”人
员),他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各个革命时期,出生入死,为推翻反动统治建立新中国作出重
大贡献。从1987年开始,县民政部门会同县委组织部,对县内的“三老”人员进行调查摸底,并对失
散各地的红军380人进行定期生活补助。1989年经过复查,增加到607名,每人每月给予35元的补助。
1991年又新确定80名农村“三老”人员,并实行一次性生活补贴,每人80~160元。1992年,按不同时
期不同情况,又给予每人每月50元~70元的定期补助。以后几年,随武义经济发展,补助标准不断有
所提高。从1997年1月起,红军时期的每人每月提高8元;抗战时期的每人每月提高6元;解放战争时期
的每人每月提高4元。所需经费由原渠道解决。
同时,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有关文件精神,通过对全县农村53名享受
定期定量生活困难补助的“三老”人员生活困难情况进行了调查。并研究决定:给红军时期的老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