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1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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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革命老区 ·963·
者予以300元的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给抗日战争时期的老革命者予以200元的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
给解放战争时期的老革命者予以17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以上老革命者中特别困难的另加50元,生活困
难补助款共计9900元。
2000年12月15日,补助对象因不断有人谢世而减少到45人。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再
次联合下文,对补助标准作了调整。补助标准确定:1.2000年终一次性生活困难补助,按红军时期、
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入党(或参加游击队等)分别给予300元、200元、170元的补助,其中特
别困难的老革命工作者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50元;2.2001年月补定额,在上年基础上,按红军时
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时期入党(或参加游击队等)分别提高11元、10元、9元。
2005年,“三老”人员34人,月定补5528元,全年定补总金额66336元。其中,月定补173元的1
人,月定补159元的17人,月定补154元的6人,月定补144元的12人。另外,年终慰问时,34名享受月
定补的“三老”人员每人各发慰问金200元。
第四节 烈士褒扬
为褒扬烈士事迹,抚慰烈士家属,1983年根据民政部《关于换发、补发〈革命烈士证明书〉工作
的通知》精神和省、地的部署,县民政局从该年4月9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进行了全县烈士证的换发、
补发工作。武义县从新民主革命到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经省、市、县和部队批准的烈士共262人。共
259名为1986年年底前牺牲,记在《武义县志(1990年版)》;1986年后牺牲的3名记在本志中(均见
两志《人物》编)。
在1983年换证、补证工作过程中,还对全县的烈属定补(定期补助)和优待进行了一次认真的
检查。是年柳城公社对每户烈属每年优待现金120元,泽村公社锦平大队每年优待金100元,柴火1500
斤。但也存在不平衡的现象。国家定补方面,根据这次掌握的情况及时做了研究,对应定补而未定补
的10户给予定补,合计每月定补金额103元;对过去定补偏低而这次提高的有16户,合计每月增加定补
金额81元。全县享受定补的共增加到57户,合计每月定补金额为740元。
武义县从1983年开始建立县革命烈士纪念碑。此碑于该年10月破土动工,1985年4月落成,坐落在
壶山南坡,北岭洞东侧。碑高14米,由前浙江省委书记谭启龙题写“革命烈士纪念碑”碑名。在革命
烈士纪念碑边建造了漠华亭,拓建为县革命烈士陵园。1986年,县革命烈士陵园列为县级重点保护建
筑物,确定专人保护管理。2002年12月12日,又列为省重点保护烈士纪念碑。
80年代中期,在溪里乡水碓后村建立早期浙江省委书记徐英烈士陵墓;在邵宅乡上邵村建立早期
武义县委书记邵李清烈士陵墓。1986年~1992年全县除去上述2个已建烈士陵墓之外,其他32个乡、
镇,也都建立了“革命烈士纪念碑”,碑面镌刻烈士英名。省民政厅、县民政局还拨出专款,对县革
命烈士陵园和烈士陵墓进行维修保护。
每年清明节及其前后,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部门、学校、社区或村(居)委会和其他
社会团体,均组织社会各界群众进行祭扫活动,广泛宣传烈士们的革命事迹,进行革命传统和爱国主
义、社会主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