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2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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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4· 第二十九编 民政
第三章 拥军优抚
第一节 拥军优属
1986年~2005年期间,武义县的拥军工作与活
动形式,最主要的有拥军慰问,召开烈军属、伤残
军人、复员转业退伍军人代表会,召开先进模范或
建设积极分子代表会,以及其他表彰活动等。侧重
于现役军人、烈军属、伤残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政
治待遇、社会地位和思想觉悟的提高,推进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
拥军慰问和优待措施
1986年1月17日,县政府办公室发出《关于在新
图166:慰问人民解放军活动(摄于1986年)
年春节期间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强调
在春节期间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是年7月19日,县民政局和团县委联合发出了《关于向东皋村团支部学习,积极搞好拥军优属活
动的通知》。东皋村团支部发动72名团员组成5个义务帮工队,为全村30多户烈军属抢收抢种的拥军事
迹,在全县青年中广为传扬,成了全县青年拥军优属的榜样。
1989年,全县183个拥军组织,计1098人,为军属代耕约8公顷。
90年代起,每年春节和“八一”建军节,驻武、驻金部队都由县四套班子领导人员,分头进行走
访慰问。1992年1月,县民政局在下拨各乡、镇春节拥军优属活动经费(总额为6880元)和走访烈、军
属的同时,还对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的父母、配偶下拨慰问经费每户30元,总额1320元。1996
年,在春节和“八一”建军节的拥军慰问中,除了对驻武部队、烈军属、革命残废军人、复员转业退
伍军人慰问外,还增加了对失散红军家属的慰问。从1996年开始,全县兵役义务费实行全县统筹,每
年度都有关于统筹和优待的文件由县政府下发。1999年1月武政〔1999〕11号文件指出,落实到有关部
门和各乡镇的该年兵役义务费社会统筹任务,总额已达206.8万元。并规定,兵役义务费该年结余部分
转为县优抚基金,专款专用。
1999年,自9月中旬开始至国庆节,在全县范围内广泛开展“爱心献功臣”的行动。具体包括:
1.9月中旬举办了一期老优抚对象中的“二等功以上功臣”的图片展览。2.拍摄了两辑电视录像片,
一辑内容为二等功以上立功者的功绩,和他们回乡后继续为家乡建设作贡献的先进事迹;一辑反映目
前部分老优抚对象存在困难的情况(内部宣传片)。3.9月17日召开了“爱心献功臣”的动员大会。
4.9月20日~24日,发动社会各界为功臣捐款、捐物,共捐得款项12万元。5.县机关各部门结合联系
乡镇,开展对老优抚对象中的特困户进行结对帮扶,9月底前共结成对子18对。6.解决了部分老优抚
对象的住房困难,对特困户进行了补助。7.国庆节前,县领导走访慰问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