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99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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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教育改革 ·1031·
组织节假日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对青少年的校外辅导活动,在社会化德育网络中发挥了模范作用。
2000年5月,武义县关工委被评为全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
1995年后,县内先后开辟革命烈士纪念碑、徐英烈士墓、潘漠华纪念馆、熟溪桥等14处为爱国主
义教育基地(中小学德育基地)。
2000年起,中小学普遍聘请法制副校长,进行预防青少年犯罪、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法规等法制
教育。
德育实验研究
1994年起,实验中学开展初中生心理素质教育实践与研究,探索心理品质教育规律。壶山小学进
行“小学生漫画故事德育教材教法”实验研究,探究传统美德教育的途径。2000年,柳城小学开展农
村小学生心理教育实践与研究,成为省内首批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的农村小学。上述3项德育实
验研究成果,先后获得浙江省教育科研成果奖。1995年,实验小学进行德育 “三三”制改革,倡导人
人争做“双好生”,次年6月15日,《浙江教育报》作了专题报道。
第七节 普通话推广
武义县从流行“土话”到开始普及普通话,历经50余年。先在中小学中的推广普及,改革开放中
在商品潮流的推动下,21世纪初普通话走向社会化。
中小学“推普”进程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就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后国务院又发出
《关于推广普通话的指示》、公布《汉语拼音方案(修正草案)》并设立“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
会”,普通话推广根据“大力提倡,重点推行、逐步普及”的方针有序地进行。
武义县从1954年开始,提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使用普通话,不用方言。至80年代教师在课堂使用
普通话已经普遍化,90年代后,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逐年递增,教师普通话整体水平自然提高。
1999年开始实行的教师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设置了三等(一、二、三等)六级(每等分甲、
乙)的普通话等级制度。同时,对教师不同岗位限定了普通话等级要求,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以
上,其他学科教师应达二级乙等以上,教学辅助人员应在三级甲等以上。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教师,参加高一级职务评审、特级教师、县级以上优秀教师评选,要求普通话必须达到相应标准。从
2000年6月至2005年9月,共组织了教师普通话水平测试21次,参加者5090人次,其中获一乙证书2006
人,获二甲证书597人,至2005年年底,全县2852名公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中:91.3%人员持有与岗
位相应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实现了教师的普通话水平从“普遍化”过渡为“标准化”。
在中小学生中,90年代尚属“大力提倡”阶段,要求在课堂上使用普通话。
1991年成立教育系统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进入“重点推行,逐步普及”阶段。是年,确定壶
山小学、实验小学(武阳小学)为全县“双推”工作示范小学,泽村小学为“双推”试点小学,制定
了小学普及普通话规划,提出1996年全县所有小学完成推广普通话目标。
壶山小学为此专门建立从校到班的推广网络,设推普员54人,并将使用普通话列为小学生行为规
范评分考核内容。实验小学专门为此设立醒目校训“普通话是我们的校园语言”。在校园内师生全部
使用普通话。地处农村的泽村小学也作出师生在校时间必须讲普通话的规定。1994年,武义县又制定
了职业中学普及普通话的规划和措施。此后,全县中小学普通话推广从示范、试点走向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