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55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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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机构与事业       ·1087·


                   “卫生Ⅲ项目”内容包括卫生管理与改革、疾病监测、健康教育、妇幼保健、急诊医疗服务、医
               院与医疗设施、康复医疗、医学教育、设备维修9大领域,62个子项目。
                   为实施“卫生Ⅲ项目”,武义县专门成立县卫生工作委员会、县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实施办公室,
               并根据“卫生Ⅲ项目”要求,各领域分别设立相应机构,分级领导、组织项目的实施。

                   项目实施
                   卫生Ⅲ项目基本建设经费主要用于县第一人民医院病房楼和妇幼保健站的工作用房。县第一人民
               医院病房楼1989年9月开始筹建,规划建筑面积为5864平方米,设病床300张,总投资320万元(其中利
               用卫生Ⅲ项目货款80. 1万元)。1990年12月动工,1992年7月竣工。县妇幼保健站新建工作用房943平

               方米,总投资26万元(其中利用卫生Ⅲ项目贷款7.2万元),1990年7月动工,1991年5月竣工。
                   同时还利用“卫生Ⅲ项目”经费添置了电视装置X线机、越野车、激光治疗等医用仪器设备。
                   1989年4月,成立武义县吸烟与健康协会,开展反吸烟活动,每逢世界无烟日(5月31日),通过
               电视广播讲话、播放电视录像、印发《吸烟有害、危害健康》倡议书和《吸烟与健康》、《吸烟危害

               健康》等科普小册子等形式,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争创“无烟单位”和“无烟户”活动。医疗卫生单位
               首先作出禁止在会议室、门诊、病房、实验室等场所吸烟的规定。1990年4月,桐琴区项店乡茆角村建
               立健康教育监测点,宣讲吸烟危害,发动在校学生劝阻父母、亲友吸烟。同年6月,在金华市卫生防疫
               站举办的“卫生科普一条街”活动中,武义县的反吸烟宣传画被评为三等奖。

                   1989年8月至10月间,县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县人大主任作广播电视讲话,贯彻宣传《中华人
               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武义县科技报》刊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4000余份。安排
               宣传车在县城及各乡镇农贸集市巡回宣传。向中、小学生发放卫生课本,开设卫生课。卫生局与县广
               播站合办《祝您健康》节目,每周2次,每次20分钟,宣讲卫生科普知识。

                   1989年制订《武义县结核病防治5年规划(1989~1993)》,对结核病防治工作实施规范化管理。
               1990年6月1日,桐琴卫生实验区的区、乡卫生院建立了意外伤害、中毒、非传染性慢性疾病、肿瘤、
               出生及死亡报告制度。随之,又建立了《武义县疫情暴发流行病学调查和中毒事件专题调查程序》及
               统一的疾病报告程序,要求各法定报告人统一使用“六卡四册”逐级上报,疾病管理走向系统化。

                   1989年12月,采用世界卫生组织编制的国际疾病分类法(简称ICD-9),开展1986年至1988年间
               全死因回顾性调查。1990年1月,县卫生局建立县全死因调查技术指导小组,组织50余名医务人员,办
               班学习国际疾病分类法,并依此开展调查(2月结束)。1990年,在履坦、项店、壶山、白姆、竹客5
               个乡镇作了一次医学虫媒蚊子种类、密度及分布情况调查,查出13个种类蚊子,以中华按蚊、三带咏

               库蚊、致倦库蚊为主,构成比分别为55.22%、32. 78%、6. 26%。在全县范围内,抽测了120个水样的
               碘含量,其中含碘值正常的有12个水样。
                   1989年10月成立武义县康复医疗领导小组,11月原中医院康复科改建为武义县康复中心,是年举
               办了社区康复组长培训班,在原桐琴区项店乡举办了康复医学学习班,并在项店乡进行残疾人普查,

               查出残疾患者421人,占总人口的5.58%,其中精神残疾9人、视力残疾135人、听力残疾29人。是年,
               康复医疗活动展开,县康复中心选送2例小儿麻痹症后遗症到金华市康复中心矫治。1990年,全县共开
               展白内障复明手术199例,其中90%患者重见光明,超额完成省下达的155例指令性任务。
                   1997年年底,卫生Ⅲ项目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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