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6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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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 第七编 经济要述
倍;农民人均年纯收入达4340元,是1986年人均年纯收入502元的8.6倍。
农业股份合作制
股份合作制是武义县广大农民和乡村干部,在开发农业实践中的新创举。股份合作制实行村与
村、村与户、户与户、村与企事业单位等入股联合开发形式,制订股份合作制章程,民主选举董事
会、监事会,颁发股权证书。股份设置乡村集体、农户、社会法人三类股,收益按股分红。
1991年,武义农民群众借鉴外地工商企业改革经验,从武义实际出发,率先在开发农业中引入股
份合作制。县委、县政府适时总结这一创举,使5万农民成了“农业股东”。全县有90%的建制村采
取这种形式。1991年冬至1994年春共开发经济特产基地8000公顷,建成茶、桑、果、菌为主的四大系
列10个商品基地。把股份合作制引入开发农业,解决家庭联产承包制分户经营、生产要素分散与集约
化、商品化矛盾,推动了农业规模经营,形成新的生产力。这一实践引起了上级领导、农业专家和新
闻界的高度重视,被称为“绿色革命第二波”。1993年至1994年上半年共接待了全国各地来武义参观
考察团达105批,近2600人次。通过播放录像、实地参观、召开座谈会、邮寄资料等形式介绍了武义农
业股份制形成过程、操作程序及完善办法。新闻媒介相继做了大量报道,并搜集整理部分资料,编印
出版了《绿色改革在武义》一书。
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从事同类或相关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依据
“加入自愿、退出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还”的原则,按照章程进行共同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互助性经济组织。
自改革开放以后,武义县曾出现自发的专业合作组织,如邵宅乡柑橘协会、俞源乡桃形李协会、
陶宅乡粮畜协会。但由于组织不健全,改革开放初期的这一类组织最后均因流于形式而解体。自2003
年开始县内先后有茶叶、食用菌、板栗、山野菜、珍珠养殖、土鸡、有机茶等17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建
立。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2004年11月11日浙江省第十届人大常委
会第14次会议通过《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县内贯彻该条例后,
各专业合作社得到完善、健康发展,到2006年2月止,全县17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先后进行了工商注册登
记,注册资金总值280万元。胡柚等7家农产品专业协会进行了工商登记。
第二节 工业经济体制改革
武义县企业改革起步较早。1986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86〕103号《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
业活力的若干规定》和浙计经委〔1986〕46号《关于加快企业领导体制改革,实行厂长负责制试点企
业的干部管理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武义实际,对全县国有、集体工业企业(19家国有工业
企业、21家二轻工业企业、13家粮食供销商业系统工业企业、37家城镇集体工业企业),先后进行了
承包经营、股份合作制直到企业职工身份转换等几个阶段的体制改革。
承包经营责任制 1987年,18家国企厂长(经理)与主管部门签订一定三年的承包经营目标责任
书,实行承包经营。1988年,全县推行第一轮厂长(经理)承包经营目标责任制,承包企业增加到51
家。至1990年,第一轮三年承包经营目标责任制全面完成。国企厂长(经理)合同期内标的工业年产
值12800万元,实际完成21359万元,超额59%;标的利润为3257.3万元,实际完成4216.29万元,超额
完成29.4%。国有23家承包企业中,得奖12家,赔9家,不奖不赔2家,赔款金额5602元;城镇集体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