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1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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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体制改革 ·293·
价部门联合发文,明确订单粮食的收购价格。
2004年,省政府决定对种粮、油的农户免征农业税,对种粮大户发展“订单粮食”实行扶持。武
义县从是年起全面免征农业税,大力推行直补政策,全县订单粮入库实绩1万吨。同年5月26日,国务
院颁布《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管理对象由过去国家粮食企业转变为全社会各种
经济成分,粮食市场主体管理手段由行政手段为主转变为法律手段。12月15日,县发展计划局、县工
商局联合下达《关于开展〈粮食收购许可证〉审批工作的通知》。2005年年底,全县有5家个体户获得
粮食收购资格。
2005年,武义县除免征农业税改革外,政府又出台了帮助种粮大户解决早稻购置生产资料资金短
缺问题,全县预付定金3户计4.5万元。全县签订粮食订单合同早籼谷6750吨、晚籼谷7292吨,在不低
于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的前提下敞开收购订单外早稻,全县收购早籼谷611吨,占全市订单外收购总
量的85.8%。
油脂收购体制改革
从1985年开始,武义县粮食部门对食用油的收购改统购为合同定购,花生、芝麻、菜籽油放开。
1986年以后,油菜子、棉籽、油茶籽继续执行合同定购和“倒四六”比例收购,因牌市差价悬殊,收
购计划不能完成。1988年~1990年,省对各市、县继续实行粮油购、销、调拨包干,一定3年。其中对
食油定购按1987年度省下达计划的80%作为包干基数,3年不变,定购任务内的油菜子、棉籽、油茶籽
按国家定购价收购,随棉花订购的棉籽要求如数拨交给粮食部门。
食用油粮的议价收购为1963年至1993年,后全省放开粮油购销,省政府不下达油粮收购计划任
务,由粮食系统积极向市场组织收购。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桐油、柏籽油等非食用油从1985年5月起退出派购,实行自由购销。
粮食销售体制改革
武义县的粮油供应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行粮食的计划收购和计划供应”的命令,对全县商
品粮油的供给实行计划供应政策,把粮食供应纳入国家计划轨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工商行业用
粮分别于1985年、1988年4月起退出平价计划改为议价供应。1990年省根据粮食局省粮油多种经营工作
会议精神,武义县部分粮管所职工与企业签订“国有民营经营合同”,从此粮油经营出现了个体户。
从1993年1月1日起取消城镇居民粮油的统销政策实行自由调节粮食需求和价格的市场供应格局,结束
了长达40多年的粮油计划供应。
食用油销售体制改革
1986年前,武义县城乡居民的食用油实行定量供应,花生、芝麻等小油料和豆油、米糠油、玉
米胚芽油等从1985年起就已全部放开购销牌价。从1993年1月1日起,放开全部食油、油料的购销和价
格,取消城乡居民食油定量。
第五节 金融体制改革
1986年~2005年,武义县金融体制主要在5个方面进行了改革。
逐步健全金融组织体系
1986年7月21日,县人民银行和工商银行分设,原由人行武义县支行办理的存贷款业务全部划归
工行武义县支行办理,人行武义县支行专司领导、管理、协调、监管、稽核等央行职能。1993年国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