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7 - 武义县志(1986-2005)
P. 357
第一章 经济体制改革 ·289·
企业签订合同15家,其中10家企业得奖36696元,5家企业赔罚431元;粮供商系统工业企业13家承包企
业未作兑现工作。
1991年,开展第二轮承包经营,实行“三年基数总量承包,各年之间滚动结算奖赔”的方法。
1993年武义县经委对武义有机化工厂、武义水泥厂、武义供电局、武义锅炉厂、武义机床厂等5家国
有企业进行重奖,对未完成的8家企业分别处以268元至1000元的罚款,其余10家不奖不赔;二轻集体
企业13家受奖36680元,2家赔罚315元,其余不奖不赔。1993年年末,国有23个企业中,造纸厂、无线
电厂、卫生用品厂、制药厂、针织厂、化纤厂、酒厂等7家企业负债经营。7家企业资产总值1169.7万
元,平均负债率128.21%,流动资金不足,技改投入甚难,企业后劲乏力。武义二轻工业企业17家中
有8家企业负债经营,企业流动资金负债计8305万元,企业仅有资金8456万元,其中剔除企业存货和应
收款计2588万元,实际可周转5868万元,企业经济效益普遍下降。
股份合作制 1994年武义开展企业股份合作制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武义有机化工厂、武义酒厂、
武义水泥厂、武义机床厂、武义印刷厂、武义矿山公司、武义第二酒厂等7家企业首批改组为股份合作
制。法定企业名称由“厂”改组为“公司”,由县工商管理局重新登记注册。7家企业改制后,企业总
股本5222.48 万元,其中国家资产1756.17万元,占33.63%;企业资产2879.57万元,占55.13%;企业职
工股金586.79万元,占11.24%。职工股金是保息分红,并且从企业资产中配给职工量化股参与分红,
武义化工实业总公司三年内职工红利达到职工股本金的130%。
二轻系统的武义剪刀厂、武义球铁厂、武义电动工具厂、武义服装厂、武义第一轻工机械厂等
5家企业进行股份合作制试点。5家企业改制后,企业总股本1739.54万元,企业名称改名为“股份有
限公司”。
武义县乡镇、村集体工业企业1317家,剔除挂靠和联营企业1119家后,剩198家。其中乡办集体工
业企业122家。在198家中,已推行股份合作制企业36家,总股本2887.45万元,参股人数611人,股金
863.93万元。租赁21家,年收租金82.57万元。拍卖25家,得拍卖收入95.46万元。实行责任制5家、破
产1家,尚有110家企业待转制。
1996年,乡镇企业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13家,总资本金795万元,其中乡镇集体资金255万
元。社会法人股金39万元,社会个人股金501万元。
企业委托经营、兼并、破产与转让 1994年11月8日,武义无线电厂因资不抵债被依法宣告破产,
成为全县第一家破产企业。
1995年武义县国资局批准同意武义化肥厂947.84万元的资产作为组建“浙江万鹏集团公司”之股
本,委托浙江万鹏集团公司经营。同年,为促进二轻联社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武义县政府批准成立
“武义县二轻工业总公司”,属企业经济实体。是年通过兼并重组成立了浙江万鹏集团公司、浙江好
来西集团公司、浙江武达工贸集团、浙江郁金香轻纺集团。2000年,县棉纺织厂整体转让。截至2002
年2月底,县计经委、二轻、粮食、供销、商业、物资6大系统106家国有、城镇集体企业完成改制。改
制形式有破产清算、承债式出售、承债式兼并、终止歇业、风险抵押、租赁、转让等。
企业职工身份转换与安置 根据上级指示,武义县委、县政府在指导企业改制的政策层面上,从
武义实际出发制定改制政策作为关键环节,县委先后制定下发了8个重要文件,作为企业在改制中转
换职工身份的安置补偿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产权交易政策及改制企业土地管理政策的重要依据(其
中,1997年4月1日起,还实施武义县特困家庭生活优待政策和建立武义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
1999年7月1日起,提高30%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30%失业保险金水平,提高企业离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