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9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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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经济体制改革 ·301·
栖霞花苑、溪南中街拆迁改造等续建及新建项目的业主和建设管理职能移交城建公司。
城投公司承接政府指定的建设和投资项目,以市场化理念和管理机制运作,力求既按规划实施项
目,又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如解放中街拆迁改造项目,上报政府批复的方案是总成本8021万元,预
计土地出让总收入8303万元,盈利282万元。经县政府界定批复,公司除承担所有成本外,另上交政府
土地出让净收益2200万元。项目实施后分为一期、二期,范围扩大,东西总长约750米,沿线土地按规
划分为13宗区块进行转让。实际投入23900万元,土地出让收入26047万元,并留有4号部分、7号8号地
部分和9号、10号地块合计7139平方米未出让。同时在2号、12号地块自建商住楼二幢,底层店面主要
用于安置,套房公开转让。温泉南路双路亭入城口改造工程,将温泉南路改直、拓宽,沿线两侧8.18
万平方米土地拆迁后统一开发,测算总成本约3970万元,可上交政府收益500万元用于交通建设。在完
成拓宽改直的水泥路面工程后,出让土地73927平方米,实际成交价达到8876万元。
城投公司筹集城市交通建设资金的主要方式,为向国家商业银行争取项目贷款、按政府计划公开
出让存量土地使用权及存量资产管理增值。截至2005年年底,公司的银行贷款余额为37500万元,银行
贷款均以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作抵押,银行信贷安全,公司资信无不良纪录。至2005年年底,公司
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62.6万平方米,主要是原托管公司参与企业改制依法取得的土地。根据县城总体
规划及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公司土地(包括旧城改造及政府指定收储的土地)逐年列入政府城区经营
性土地招拍挂计划,经批准公开出让,土地出让金进入县财政专户,其净收益经县政府批准返回公司
用于城市建设。至2005年年底,依法出让土地使用权187090平方米,土地出让金收入40394万元。公司
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39183平方米,通过公开招租等方式经营管理,产生的收益除维护费用及按县政府
规定提取15%的公司管理费外,全部用于城市建设。至2005年年底,公司共取得租金收入1858万元。
根据县政府决策,城投公司还参与“好来西”服饰有限公司的银行债权处置,以3000余万元成本
依法取得“好来西”5700余万元的银行债权,其中抵押土地使用权68370平方米,另有北京西单两处房
产239.21平方米,杭州一处房产115.99平方米,县城城东路房产4406.1平方米。
改变单一依靠财政投资,以城投公司为城市交通建设的投融资平台,按市场化理念和机制运作政
府投资的基础设施项目,是武义县21世纪初叶对政府投融资体制的一项重大改革。
第十一节 城镇住房体制改革
1992年4月20日,《浙江省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国务院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
并于5月1日起施行。省委、省政府要求:1992年,住房制度改革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开。1992年5月
底,金华市委、市政府召开全市房改工作会议。根据上述精神,县人民政府于1992年5月4日成立了住
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7.8两月,针对城镇居民的住房情况、提租幅度、补贴幅度、财政负
担、售房价格、公积金提取比例等展开调查测算。调查范围包括武阳镇城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
业单位。涉及工资和补贴的测算,参照1992年3月底的工资和人数。调查测算结束后,起草实施了《公
有住房提租和补贴实施办法》、《公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等7个房改配套
政策。房改实施方案经县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反复讨论修改后,年底报省房改领导小组批准。在搞
好试点的基础上,房改方案于1993年4月1日全面付诸实施。是月底,经县编委研究,同意县房改办增
挂“武义县住房基金管理中心”牌子,开展住房基金管理工作。同年9月27日,县政府对房改领导小组
成员进行了调整,下设办公室和住房基金管理中心。1997年11月,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