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4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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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6· 第七编 经济要述
外贸主体
1993年,浙江东风莹石公司、武义县文教用品厂相继获得自营进出口权,是武义最早的对外贸
易主体。1995年,武义对外贸易公司取得了自营进出口权,形成了流通、国企、集体外贸三足鼎立
态势。1996年至1998年,中外合资嘉顺服装有限公司、浙江武义工力电器有限公司、武义海阔工具
有限公司、浙江好来西服饰有限公司、浙江保康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相继获得自营进出口权,
对外贸易主体中增加了“三资”企业及民营企业的成分。到2000年年底,获得自营进出口权的外贸
企业共有37家,其中有进出口实绩的12家。从2001年到2002年,随着全县国营、集体工业企业改制
的基本结束,国有外贸主体纷纷退出贸易舞台,到2005年以浙江省武义县武阳外贸商品有限公司、
武义盛荣贸易有限公司为主的民营外贸流通企业和以浙江保康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浙江三美化工有
限公司、武义圣奇运动器械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工力电器有限公司等生产型民营或“三资”企业成
了武义县对外贸易的主体。
表7-2 武义县对外贸易主体表 单位:家
其 中
年 度 出口主体合计 备 注
国 有 集 体 三 资 民 营
2001 13 4 3 5 1 其中1家国营外贸流通企业
2002 27 1 4 22 其中私营6家外贸流通企业
2003 61 6 55 其中私营7家外贸流通企业
2004 103 10 93 其中私营8家外贸流通企业
2005 164 13 151 其中私营13家外贸流通企业
外贸扶持政策
1991年实行外汇留成定额上缴财政政策;1993年后,国家实行出口退税制,并根据WTO的相关约
定进行调整;“十五”期间,省人民政府对欠发达地区实行了“每出口一美元补贴2分人民币”的扶
持政策,武义共获补助1211.2万元,并对外贸企业境外市场的开拓进行了资助扶持,武义县共获130.46
万元的资助,同时还对机电出口产品的技改、境外创品牌等进行了资助扶持。1996年至1997年,武义
县设立出口创汇奖励基金,设一、二、三等奖,奖励外贸企业。从1998年至2003年,县财政实行“每
出口1美元补贴3分人民币”的政策。2001年还出台了应退未退税款质押银行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及贷款
贴息政策。2004年,将一般贸易的补贴提高到“每出口1美元补贴4分(基数内)、5分(基数外)人民
币”,同时增加了流通、农产品出口、加工贸易及接外注册商标、境外参展等外向型经济补助。2005
年,对一般贸易的补贴降到“每出口1美元补助1.5分人民币”,增加了外贸产品配套本地化等的资助
项目。
第八节 计划体制改革
50年代实行计划经济的管理体制后,经过80年代、90年代由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逐步
改革,至中共十四大确立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武义县计划工作的任务和计划体制改革也发生
巨大的变化,计划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