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66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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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第七编    经济要述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审批的企业投资管理办法。对于企业不使用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
              审批制,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
              度进行核准。对于企业使用政府补助、转贷、贴息投资建设的项目,政府只审批资金申请报告。
                  2005年,要求所有采取直接投资、资本注入方式的政府投资项目规划、审批、建议、监督管理都

              严格按《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执行。同年6月起参与全县工业企业用地预审。至2005年,年
              度计划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指标为9项: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
              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外贸自营出口总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民人
              均纯收入;城镇登记失业率;人口自然增长率。为政府宏观调控的主要指标。

                  计划工作组织体系
                  计划委员会是县政府分工负责计划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此外,政府参与计划管理工作的综合部
              门还有:经济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财政局、人民银行、物资局、教育委员会、劳动人事局、物
              价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计划管理体制逐渐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政府机构改革,以及调整、撤
              并,计划管理的组织体系也逐渐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组织体系调整和探索。


                                             第九节    物价体制改革



                  1984年建立武义县物价局。1996年6月县物价局和工商局合并为武义县工商物价局,不久又改为武
              义县工商行政与物价管理局。1996年3月县物价局单设。2002年1月县物价与计划、粮食、统计合并成
              立武义县发展计划局,对外增挂“武义县物价局”。2005年8月底,县发展计划局与县政府体制改革办

              公室合并,成立武义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物价局继续挂牌授印。
                  物价管理形式
                  中国实行三种价格形式,过去称国家定价、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199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实施后统一称为政府定价、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物价管理权限
                  中国对物价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计划经济时期,武义大都是执行上级物价部
              门规定的价格。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价格管理权限逐步下放。1986年国家、省分别调整价
              格管理目录,下放管理权限,轻工商品由原来管理的13大类58个品种减少为17种,重工商品及交通运

              价由原来管理的682种(类)减少为89种,1993年公布轻工商品和农产品价格目录,明确军工粮、棉
              花、桑蚕茧、浙八味中药为管理目录,其他未入目录的轻工商品和农产品价格全部放开。1997年1月,
              《浙江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中规定,属武义管辖的(含授权管理)的品种中,属国家定价的
              分别是炸药、雷管、导火素、电价、部分农药、农膜、化肥等,属国家指导价的有稻种、保安器材、

              消防器材、管道燃气设施器材、饲料、液化气、灶具、热水器和水电设施器材等(县境内水利工程供
              水价格、乡镇供水价格为授权县政府定价的商品,详见第十九编第五章第一节《物价管理》)。翌年
              10月《浙江省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目录之二》规定,属武义管理(含授权委托管理)的项目实行政府
              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有29种。2002年12月1日,《浙江省定价目录》规定,属于武义自主定价的只

              有拆迁房屋补偿基准价格1项,属授权武义定价的17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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