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4 - 武义县志(198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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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6· 第十八编    财税与税收


              征、征收、减免、欠缴、上解、入库和提退等运动的全过程。税收会计共分15个会计科目(资金占用
              类科目11个,资金来源类科目4个),按月编制税收会计报表。加强税收会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税
              收会计手段来完善微观税源管理,建立起“以纳税人为核心,以县局为核算主体”的核算体系,同时
              另建纳税人电子分户账,完善税收会计原始凭证管理。

                  税收统计  税收统计是社会经济统计的组成部分,是税务部门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令的要求,按
              照统一的制度和方法,对税收分配活动进行的专业统计。税收统计主要是对入库税款按入库时期、按
              税种、按经济类型、按所属行业等项目进行统计,按月编制税收统计报表,年终编制《纳税登记户数
              统计年报表》。建立税收分析长效机制,加大宏观税源分析和微观税源分析的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

              税源情况及其增减变化情况,掌握组织收入过程中各种相关因素变动对收入的影响,预测税收收入变
              动的趋势,为领导和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税收票证  税收票证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使用的专用凭证。县局负责税收票证的领发、保管和使
              用,设置税收票证账簿,按月编制税收票证报表。推广计算机开具完税凭证。2003年10月实施“税银

              库一体化和税款征收无纸化”工作,启用一联式的“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


                                                第三节    税务执法



                  税务行政执法  县国税局认真落实“依法治税,从严治队”的税收工作方针。1995年起,每年开展以
              “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提高税收执法水平”为目标的税收执法自查。1998年,实施增值税执法责任制及考
              核评比办法。1999年,全面推行“以增值税为主,中央各税齐抓共管”的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以执
              法差错率为主要内容的考核体系。2001年5月1日,实施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征管

              法制进一步完善,促进执法行为的规范化。2002年,结合机构、征管、人事制度改革,对税务行政执法责
              任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完善,充分调动一线执法人员工作积极性。推行税务人员执法
              资格与执法能级认证制度,持证上岗。同年12月15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2004年7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全面清理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规定的税务行政规章,进

              一步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审批权限,切实提高涉税事项的即办率,大大方便了纳税人办税。
              2005年1月1日实施《欠税公告办法(试行)》,规范欠税公告行为,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
                  国税稽查  几经变革到2002年,形成了“一级稽查,二级审理,选案外分离,大要案查处在省、
              市局”集约式的新型稽查模式,实现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的稽

              查工作机制,规范了稽查工作,统一了执法行为,避免了多头重复检查,解决了分散稽查容易受到干
              扰和办案效率不高的问题。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特别是重点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先
              后协同查办了“潮汕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天津七二六发票案”、“长兴一○九税案”和“夏都专
              案”等案件。按照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要求和省市国税局部署,从2001年7月开始推出金融企业税收专

              项检查,每年确定几个行业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并实行“企业自查——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工作
              程式,2001年~2005年对24个行业193家企业进行了专项检查。2000年10月推出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专线
              电话“96196”,2001年~2005年受理举报案件88件。2001年~2005年全县共检查782家企业,查补税
              款1099万元、滞纳金132万元、罚款218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万元。加强与公安机关联系,以查处大要

              案为重点,发挥各自优势,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联合办案的机动性和效率,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活
              动。2002年10月,县国税局会同县公安局、县地税局开展了税务案件“执行月”联合行动,增强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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