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4 - 武义县志(1986-2005)
P. 984
·916· 第二十七编 人才与人事
人员和职工)。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岗位)津贴标准为:教授级月津贴180元,副教授级
140元,讲师级110元,助教级80元,技术员级70元,见习人员50元。
省保留津(补)贴:是1993年工改时统一规定予以保留的各种物价、福利性补贴和岗位目标考核
等津贴,一是保留的物价、福利性补贴43元,二是保留的岗位目标考核等津贴计50元,两项合计共93
元。省保留津(补)贴不分档次,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均为每人每月93元。此外,参照省、
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做法,实行了地方补贴和岗位目标考核奖等制度。
岗位性津贴、补贴:是为了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或补偿工作人员特殊劳动消耗而建立的,如公
安干警值勤岗位津贴、警衔津贴、检察院和法院办案人员岗位津贴、税务征收津贴、基层工商所人员
外勤工作补贴、教师教龄津贴、护士护龄津贴、农业林业(水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毒有害保健津
贴、政府特殊津贴等等。
第五章 人才资源开发
第一节 毕业生就业与人才市场
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到80年代初,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国家指令性计划下进行,即基
本上由国家统包统配。1989年国家改革毕业生分配制度,逐步将毕业生计划分配就业制度改为社会选
择就业制度,即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在一定范围内,实行毕业生自主择业、用人单位择优
录用的“双向选择”就业制度。1993年2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进一步明确,实行少数毕业
生由国家安排就业,大部分毕业生通过人才劳务市场,采取“自主择业”的办法就业。
1992年之前,武义县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实行按国家计划分配的办法;1993年起试行“双向选择”
和计划分配相结合的办法,即在一定范围内,毕业生选报志愿或分配部门推荐,用人单位择优录用,
并列入计划分配;1997年起,行政机关录用公务员实行公开招考,同年,出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
实施办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也实行公开招考,毕业生就业逐步转向公开招考与自主择业的市场
就业模式。
各阶段毕业生就业情况
1986年至1992年,国家计划分配阶段。按照学
用一致、人尽其才、对口安排、充实基层以及适当
调整的原则,县人事部门按照省、市计划,每年对
大中专毕业生进行合理分配。1986年至1989年4年分
配毕业生460人,绝大多数充实到教育、农业、林
业、水利和工矿企业第一线;1990年至1992年3年
分配非师范类毕业生508人,其中1990年分配的194
图159:人才交流中心招聘会现场(摄于1998年) 人,有178人分配到基层一线,占该年毕业生分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