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66 - 永康市志
P. 1466
第三十卷 劳务社保
犇犐犛犃犖犛犎犐犑犝犃犖犔犃犗犠犝犛犎犈犅犃犗
标准:红军时期40元、抗战时期35元、解放战争时 本人标准工资60%~90%。工龄满8年以上,按本
期30元;退休退职(按国发〔 1978〕 104号)人员按工 人工资100%发给。6个月以外,按病伤救济费标准
龄段每人每月增加标准:工龄30年以下14元、 30 发给救济费。④ 医疗待遇:职工因工伤,治疗费、住
年及以上16元; 退职人员( 按国发〔 1978〕 104号文 宿费、 就医路费、 住院膳食费的三分之二均由行政负
件) 8元。1993年10月1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 担;职工患病及非因工负伤,治疗费、手术费、药费均
离退休人员不再执行。 由行政负担;实行全劳保的国营厂矿职工的直系供
养亲属并可享受报销二分之一手术费和住院费、 药
第四节 福利待遇 费待遇;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干部则实行公费医疗。
为方便职工就医,一些厂矿、机关、学校建有医务室。
⑤职工死亡发给丧葬补助。死亡职工供养的直系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国营单位( 包括国家机 属按规定标准发给遗属补助。
关、 事业单位) 和县以上集体所有制单位, 先后实行 1949年对从事有毒、 有害、 高空、 高湿、 井下作
包括如下主要内容的职工劳保待遇: 够退休条件 业工人,政府做出发给保健食品的规定。1987年,
①
退休的,按工龄长短享受原工资60%~80%的待 全县享受保健食品的职工人数,甲级313人,乙级
遇, 1949年9月30日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 1733人、丙级851人。
待遇的,退休后享受原工资待遇;不具备退休条件 1984年劳动制度改革后,全民所有制单位招收
的,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作退职处理, 享受原工资 的合同制长期工, 根据省劳动人事厅《 关于全民所有
40%待遇。1983年8月起, 退休费最低保证数由25 制单位合同制长期工社会保险试行办法》 实行社会
元提高到30元;退职生活费由20元提高到25元。 保险。至1987年底,有58个有合同制长期工的单
②因工负伤,医疗期间工资照发;工伤致残不能再工 位已缴社会保险金20.4万元。
作者按本人标准工资80%计发。不到40元的按40 1987年10月, 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需要, 均衡
元发给; 生活不能自理的每月加发护理费36元。③ 企业负担, 成立永康县离退休职工劳动保险基金统
病假期间, 6个月以内工龄2年以上不满8年,发给 筹管理委员会,开展离退休职工保险基金统筹工作。
第四章 监察仲裁
永康市劳动监察大队成立于1995年4月,是市 劳动行政部门办理劳动年检申报,由劳动行政部门
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下属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 核发《劳动年检手册》。几年来检查情况,查出违章
要职责是负责全市劳动用工检查,处理劳动违法案 案件最多的是1997年, 有5415件, 纠正15件。检
件,行使行政处罚职能及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的管理。 查中反映问题最多的是企业未能与劳动者及时签订
劳动合同,最多的年份中,责令用工单位补签劳动合
第一节 劳动年检 同7690人,补办就业证3480人,督促250人参加技
能鉴定。
表3041 1997~2007年劳动年检情况 单位:家
1997年开始执行劳动年检工作,分为用工单位 年 份 年检单位 合格单位
自查和劳动行政部门审查两个阶段进行。年检时限
为上年1月1日~12月31日。用人单位自查时间 1997 190 173
为次年1月,劳动行政部门审查时间为2~4月。新 1998 1185 1055
设立的用人单位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 1999 2235 2199
〉〉〉1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