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04 - 《舟山市志(1989—2005)》上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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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一顶对网捕一条带鱼”的单一生产方式,除发展拖虾作业(全市当时有机拖虾船3700余艘,上升为第
一大作业)、稳妥发展帆张网船、逐步恢复灯围作业外,还发展了一批网板单拖、轻网快拖、深水流网、笼
捕、延绳钓等新作业。1995年伏休期间,不少单位及时调整作业,做到底拖、帆张坚决休渔,发展其他作业,
走保护和开发资源相结合的路子。
同时,广大渔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掀起科技兴渔热潮,舟山市渔业生产取得发展。1995年,全市地方
渔业产量达91.3万多吨,创历史最高水平,比1994年增产20.35%,渔民劳均收入提高到1.34万元。
舟山渔业股份合作制推广以后,市和区(县)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提出完善的对策和措施,比如限定
资产分析率、股权合理流转、健全财务制度、完善合同管理等,稳定舟山渔业股份制。但在运作过程中出现
的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没有完全解决。
针对渔船股份合作制存在的问题,渔区上下、各级政府出台相关政策进行完善。1998年11月,省政府农
村工作办公室和省水产局联合出台《浙江省海洋捕捞股份合作单位规范化管理暂行规定》,对股份合作单位财
务管理、合同管理和规章制度提出规范性意见,促进股份合作制完善和双层经营发展。在实践中,渔区加强
村社服务体系建设,进行制度创新。普陀区为加强对分散经营的渔船管理,推行渔船管理服务站。各县区努
力培育渔业龙头企业和村社+渔船的服务方式,发展渔业产业化经营。
2004年11月,浙江省人大颁布全国首部《浙江省渔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后,全市,特别是岱山县和普陀
区的部分地方,迅速自发地组织起各种专业的渔民专业合作社。
第 三 节 农 村 经 济 改 革
全市农村在稳定完善家庭承包责任制基础上,调整农业产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发展效益农业,加快传统
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变的进程。在种植业中,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配置渐趋合理,第二、三产业快速发展,
使海岛农业人多地少的突出矛盾得到缓解。特别是乡镇企业崛起,加速了乡村城镇化进程,推动了小城镇建
设,改变了原有单一经营和城乡分割的产业结构,使农村经济转向多部门、多层次、多渠道、多方位发展。
全市农村经济基本形成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业、商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综合经营
的新的经济运行轨道。2005年,全市农村经济总收入180.02亿元,人均收入5927元,分别是1989年的14倍多
和6倍多。第一产业收入所占比重下降,第二、三产业所占比重不断上升,成为农村经济总收入的重要组成
部分。
随着产业结构合理配置,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变化。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了千百年来农民只能
务农种田、不能做工经商的传统观念的束缚,跳出“农门”,打开了农民增收新渠道。